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广东省地质局湛江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海洋地质调查和湛江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广东省地质局惠州地质调查中心(广东省惠州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提交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及单位资质有关申报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szrzyt_kfc@gd.gov.cn。
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单位信息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