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加强部门协作,全流程系统优化不动产登记,全力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更加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
《通知》强调,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等方式,对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系统优化,压缩登记办理时间,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在2019年底前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通知》要求建立部门间信息集成共享机制,年底前实现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户籍人口、营业执照、税收等信息互通共享。能够通过共享平台提取的材料或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开展地籍测绘等补充调查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 *** 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有序衔接,为及时共享信息提供便利。
《通知》要求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等技术,依托 *** *** 政务中心,建立不动产 “网上(掌上)登记中心”, 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实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推行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
《通知》要求整合集成业务流程,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相关职能部门业务网上整合衔接,在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相关部门并联办理。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将登簿、制证、缴费、领证等环节合并,不动产继承登记中公示、审核环节并行开展。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精简申请材料,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能够直接提取利用的不再另行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
对于不能马上实现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的地区,《通知》提出可通过推动人员集成、集中办公的方式减少重复办理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便民快捷。这些地方应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各单位分别办理后由同一个窗口发放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