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自然资源局,全市各有关测绘资质单位:
为履行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测绘资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2024年全区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的通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南宁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4〕398号)要求,我局于2024年5月至10月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南宁市监督检查对象以全国测绘资质管理系统2024年3月份系统内的测绘资质单位为基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我局本次共抽取43家测绘资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一、质量监督检查
我局本次质量监督检查共抽检43家测绘资质单位,其中有7家已注销或公司注册地址已变更,有10家单位近两年资质范围内无项目抽检,因此2024年共完成26个测绘项目的质量检验工作。经查,项目成果质量批合格25个,批不合格1个,合格率为96.00%。主要存在问题如下:不动产测绘项目数学精度超限,测绘成果与实地不符;工程测量项目建筑面积计算 *** 错误,地理精度及整饰质量不高;测绘航空摄影项目主要质量问题表现为影像拉花、像素丢失、局部纹理模糊等。
二、资质巡查
我局共抽取我市43家测绘资质单位开展资质巡查,经查,主要存在的问题为: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注册(办公)地址、技术人员信息与单位实际情况不一致、技术人员缴纳社保人数不足、测绘生产使用仪器不在检定有效期内、测绘成果管理设施不符合要求、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有漏洞等。
三、安全生产检查
对43家资质巡查受检单位,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经查,主要存在的问题为:测绘安全制度不完善,未落实单位一把手为之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作业组长、安全责任人切实承担起管理、督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缺乏安全培训资料及记录、未配备必要的测绘安全设备、急救药品以及防护设备等。
四、结果应用
对于本次抽检项目成果质量评定为批不合格、逾期未整改完成的单位,将依法在我局门户官网上公示不良信用信息,直接列入我市下一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范围,并作为今后重点监管对象。
特此通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