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我部对中科遥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达华测绘有限公司、浙江省河海测绘院、山东省地质测绘院、江西省地球物理勘察技术院、中煤航测遥感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新增专业范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国土测绘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本批次批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新增的专业范围,公众可在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zwfw.ch.mnr.gov.cn/search/zzdw)查阅。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测绘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812
联系电话:010-66558743,66557079
传 真:010-66557432
电子邮箱:chzz@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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