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资质如何办理
一、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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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 use permit)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 *** 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 *** 报城市、县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土地规划资质怎么办理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吉林省长春市土地测绘规划设计咨询资质: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吉林省长春市土地测绘规划设计咨询资质,现状地形吉林省长春市土地测绘规划设计咨询资质,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吉林省长春市土地测绘规划设计咨询资质,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六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六十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 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 *** 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 *** 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测绘资质有哪些,分别是什么
不动产测绘资质通用标准:
1、申请主体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申请不动产测绘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
3、 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专业范围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4、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m2,乙级不少于150m2,丙级不少于40m2,丁级不少于20m2。
5、不动产测绘质量管理: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6、不动产测绘业绩要求:
1)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申请晋升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不动产测绘资质专业标准
不动产测绘资质各项专业子项(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甲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60人(含注册测绘师5人),其中高级8人、中级17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6台,全站仪5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20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均无限额限制。
乙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25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3台,全站仪3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至少12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设区的市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10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200万m²。
丙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8人,其中中级3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3台,全站仪2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至少6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5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00万m²。
丁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4人,其中中级1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站仪1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至少3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乡镇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2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50万m²。
参考资料:不动产测绘
长春市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吉林省长春市土地测绘规划设计咨询资质:
1.一般情况需提供: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吉林省长春市土地测绘规划设计咨询资质;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吉林省长春市土地测绘规划设计咨询资质,格式为jpg。)
2.一般情况需提供: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3.一般情况需提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4.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简历(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5.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6.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7.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8.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9.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10.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11.一般情况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12.一般情况需提供: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吉林省长春市土地测绘规划设计咨询资质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 *** 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