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注销天津飞眼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测绘资质(乙测资字12501174),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10月10日至 2024年10月15日,共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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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2)66897904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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