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拟批准以下事项:
1.青海天屹测绘有限公司专业类别变更为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公示内容详见附表。
2.青海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法人变更为严栋。
3.西宁市测绘院法人变更为姚永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 *** 、通讯地址。
联系人:张 洁 李延龙
联系 *** :0971-6253764
原文链接:https://zrzyt.qinghai.gov.cn/gk/gsgg/content_8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