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23〕14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4〕1432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云南通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昭通高速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云南腾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3家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通过申请材料形式审核、专家技术评审、资质评审工作审核、抽查复核、委员会评审工作流程,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质量检测机构的审查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 *** ,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子君路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质量监督支队415室,联系 *** :0871-63926355,邮编:6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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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省2024年第8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审查意见公示表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jtyst.yn.gov.cn/html/2025/zhengwugonggao_0303/3133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