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对受理的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涉黑、涉恶、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科
联系 *** :0379-6127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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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表(2025年第1批)
附件: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表
(2025年第1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事项名称 | 审核结果 |
1 | 洛阳惠软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 延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 |
同意 |
原文链接:https://www.hnlykfq.gov.cn/portal/article/index/id/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