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会同省交通厅对凤城市九洲通达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的7项建筑业(公路方面)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起三个工作日。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行政审批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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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zjt.ln.gov.cn/zjt/gsgg/2024121114150683480/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