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审示〔2024〕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组织对建设工程企业所提交的企业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正在办理”-“我的办件”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述材料的法人承诺书,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厅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他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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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地铁F出口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5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s://zjt.hubei.gov.cn/bsfw/wyk/bljg/scgs/202412/t20241210_54436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