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长春市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复查、地址变更)需要什么材料?_百度...
- 2、长春市办理建筑业资质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 3、测绘资质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 4、申请测绘资质的详细流程
- 5、测绘资质单位申请删除人员申请怎么写
- 6、取消测绘资质备案流程
长春市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复查、地址变更)需要什么材料?_百度...
在长春市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复查、地址变更)”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含附表16)(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在长春市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扩项、标准 *** 变更)”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含附表16)(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在长春市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授权签字人变更)”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变更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单位公章。
长春市办理建筑业资质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1、建筑公司办理资质注销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如下:需要企业资质取消申请表,由地方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签署的《企业资质注销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注销资质内容的准予许可决定书(主动申请注销资质的企业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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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长春市办理“公司注销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供:《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应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3、在长春市办理“单位注销”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单位销户申请(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准确、完整,加盖公章。
测绘资质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1、一般程序:1.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市测绘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2.市测绘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报省测绘主管部门批准。
2、申请测绘资格的主体必须是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测绘资质。通俗地说,就是要以公司的名义申请测绘资质。
3、八 测绘资质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一般程序: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市测绘管理部门提出书版面申请并权提交相应材料。 市测绘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报省测绘主管部门批准。
申请测绘资质的详细流程
1、测绘资质代办大致需要经过以下流程:提出测绘资质申请。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2、流程大概是: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初审-市级局长转报-经办人待受理-经办人受理-省经办人审查-省级处长审核-省经办人发证。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省份的资质审核周期不尽相同,整体来说一般是3个月左右能够下证。
3、可以直接百度搜索测绘资质办理流程。测绘资质证书办理简单来说分为四个主要步骤。选择专业,依据自己的业务需求选择自己所需要办的测绘资质的专业。
测绘资质单位申请删除人员申请怎么写
先叙述你的基本情况,比如你个人从事测绘工作多少年,现在觉得有必要个测绘资质,同时说明你已具备资质的条件,即可。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获得贵委颁发的 《测绘资质》,等级及编号:xxxxxxxx。根据我公司业务的整体发展需要,公司法人进行了变更,法人由xxx变更为xxx。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 《测绘资质》证书法人变更。
点击右侧的“移除”按钮即可。在人员信息页面,点击右侧的“移除”按钮,可将人员删除。人员列表中,正常的信息以黑色显示,以其它颜色显示时,说明人员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不能计入单位。
没有申请撤消测绘资质说法。测绘企业严重违反测绘法,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国家相关部门在查处案件时发现测绘企业严重违反测绘法,可以建议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违法企业的测绘资质证书。
取消测绘资质备案流程
其他单位和个人只能向测绘主管部门举报,没有申请撤消测绘资质的权力。
联系该单位负责人,退出测绘系统即可,也可以联系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第十三条【资质变更】 测绘单位变更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测绘资质审批。
法律分析: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许可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行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测绘资质申请流程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县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国测管发〔2014〕31号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监督管理、罚则、附则7章37条,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