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职业资格证
1. 测量证书怎考,工程测量与资格证有什么区别
工程测量员证与资格证没区别的,是同一个工种,
一般测量工作者有二证:
1、测绘工作证:由单位统一到当地测管部门领取,不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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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量员证:按工种分为工程测量员、房产测量员。。摄影测量员证。。好多种,按国家等级分有一、二、三、四级。属于职业技能鉴定的证书,需要到当地鉴定中心(一般在测绘局)培训考试,还需要有一定的资历。
1、测量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证书终身有效,不用年审。
2、建筑施工测量是建筑施工的一项重要内容,本书介绍了施工测量的常用 *** 和技术,力求简单、实用。全书共分9章,分别介绍了测量误差的基本知识,测设的基本 *** ,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建立,施工测量技术,建筑物的沉降观测、位移观测、倾斜及裂缝观测以及常用测量仪器的检校与保养 *** 等。工程测量员等级:工程测量员 房产测量员 摄影测量员 国家地理测绘部颁发
初级,中级,高级, *** ,高级 ***
考试内容1、分析测量数据,评定测量结果,并编写分析报告;2、负责对工程施工单位测量专业的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3、负责测量仪器设备设施的周检和维护;4、使用各种测量仪器及软件,通过专业测量软件进行计算和绘图;5、依照户外作业流程,进行户外测绘工作;6、运用专业知识进行路桥工程施工测量及其它工程测量;7、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条件
主要有初级(五级)、中级(四级)技能、高级技能、 *** (二级)、高级 *** (一级)共五个等级。颁发部门有两个:一个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发 。全国联网查询
工程测量员,房产测量员(不动产测绘员),摄影测量员这三个证作用,
以后正规单位都会规定持证上岗的。
以后可以晋升级别,招标工程,开测绘公司必备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 *** 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 。
2. 怎样考取注册测绘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只要是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可报考;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8年可报考。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可报考;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可报考。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可报考;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5年可报考。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可报考;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可报考。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可报考。具体规定请参见国家测绘局网站重要规范性文件栏目的《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一文。
你现在可以报考了,查看当地市级的人事编制网,今年的考试时间是和一级建造师同一天考试的。你的专业可以报考,总共就是三本书,由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写,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的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案例分析》只要好好看书,吃透教材还是容易过的。.注册测绘师已经举办两年了,之一年通过率在12%左右,第二年通过率更高15%。总体来说,考试难度适中,即便12年综合能力失手那么多朋友,通过率不降反升。
三门之中《综合能力》--就从最基础的测量知识入手,看《测量学》,《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工程测量学》,《道路工程测量》等书籍,做测量学题库,以及网上搜些题来做;
《测绘规范法规》就只能看测绘法,行政许可法,测绘资质管理,资质分类等法律法规资料;
《案例分析》就没底了,但是自己负责过房产测绘、近海和内陆和水域测量、地籍建库、GPS动静态、道路施工、建筑基坑变形监测、管线探测等诸多项目,就是对摄影测量还没搞多。但至少有点点底。以上为本人备考的情况。
祝你好运!
3. 测绘方面的证书有哪些
技术人员执行资格有注册测绘师,一般为工人系列的职业资格有测量工、 *** 、高级 *** 。
4. 测绘专业都有哪些职称证书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之类的 还有测量员 甚至注册测绘师等等 很多的 具体的条件基本也都差不多 看你是不是学的测绘的专业 如果是 学历不一样 条件也不一样 你是什么毕业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5. 测绘这个职业有没有什么资格证书的考试分什么等级
测绘这行业的职业资格证考试有以下级别,以下等级
工程测量员,不动产测绘员,摄影测量员,大地测量员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 二级,高级 *** 一级
发证是国家地理测绘部发,国网查询
直接报名,国网查询的
以下参考
6. 关于测量方面的从业证书
工程测量员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 *** ,高级 ***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 ***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工程测量类可考以下工种(国家地理测绘部发)
1工程测量员:
工程测量员初级,工程测量员中级,工程测量员高级,工程测量员 *** ,工程测量员高级 ***
2 不动产测量员:
不动产测量员初级,不动产测量员中级,不动产测量员高级,不动产测量员 *** ,不动产测量员高级 ***
3摄影测量员:
摄影测量员初级,摄影测量员中级,摄影测量员高级,摄影测量员 *** ,摄影测量员高级 ***
3地籍测量员:
地籍测量员初级,地籍测量员中级,地籍测量员高级,地籍测量员 *** ,地籍测量员高级 ***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7. 测量专业有哪些职业资格证和工程师证
职业资格证有:技能鉴定证(分
初级,中级,高级)
工程师证:技工证,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8. 测绘职业资格证书怎么考取
需要考取《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测绘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8)测绘职业资格证扩展阅读:
职业资格证书要求规定:
1、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2、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3、参加 *** 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
9. 测绘职业资格证与测绘工程师证有什么区别,希望懂的人解答
1、执业范围不同
注册测绘师的执业范围有测绘项目技术设计;测绘项目技术咨询和技术评估;测绘项目技术管理、指导与监督;测绘成果质量检验、审查、鉴定。
测绘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注册测绘师的执业范围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测绘业务。对已在须由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充任的关键岗位工作、但尚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限期达到要求。对经过培训仍不能取得执业资格者,必须调离关键岗位。
2、考试时间不同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计划在第三季度举行,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有关通知,有关信息将随时在国家测绘局网站发布。首次注册测绘师考试时间确定在2011年4月16日、17日。
测绘工程师2013年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为:9月14、15日。
(9)测绘职业资格证扩展阅读:
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办理测绘乙级资质要哪些条件?
测绘工程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础,无论城市生产、基础建设中的各种都离不开测绘,而城市的发展方向,测绘资质在现代社会变得越来越重要。
测绘资质改革后,分为10个专业类别,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资质等级,改革后的人员分类表,对于人员缩减,设备简化。下面是测绘资质改革后办理要求和专业标准分类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由《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规定。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五年。测绘资质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考测绘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可报考;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8年可报考。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可报考;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可报考。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可报考;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5年可报考。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可报考;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可报考。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取得其他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可报考。
具体规定请参见国家测绘局网站重要规范性文件栏目的《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一文。
特别说明,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指的是累计工作时间,即获取相关学位前后的工作经历都算在内。
扩展资料
技能要求
1、 把握地面测量、海洋测量、空间测量、地球外形及外部重力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把握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量、矿山测量、地籍测量技术。
3、把握摄影测量(解析摄影测量、数字摄影测量)和图像图形信息处理的理论和 *** 。
4、把握使用各种信息源设计、编制各类地图的理论与 *** 。
5、具有从事国家大地控制网的建立,陆地、海洋、空间精密定位与导航,大比例尺数字化测图与地籍图的测绘及其信息系统的建立,各种工程、大型建筑物的各阶段测绘及变形监测,资源(土地、矿产、海洋等)合理开发、利用及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能力。
6、认识各种测绘方针、政策和法规。
7、了解现代大地测量、现代工业测量、空间测量、地球动力学、海洋测量等领域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 ***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能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测绘工程师
测绘师注册
你好,你的条件早已经具备报考条件了,考过后就不用担心注册的事情。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提高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证测绘成果质量, 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中,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测绘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测绘师英文译为:Registered Surveyor。
第五条 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共同负责注册测绘师制度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注册测绘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 国家测绘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研究建立并管理考试题库,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第八条 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会同国家测绘局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和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条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一条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自收回该证书之日起,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二条 国家对注册测绘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后方可以注册测绘师的名义执业。
第十三条 国家测绘局为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注册审批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注册审查工作。
第十四条 申请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出具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和审查意见报国家测绘局审批。
国家测绘局自受理申报人员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审批决定的,应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国家测绘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决定送达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并核发统一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对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测绘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测绘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十八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四)逾期申请注册的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三)达到注册期内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测绘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原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三)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的证明、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二十一条 注册测绘师因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失效。
第二十二条 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注册测绘师本人或者聘用单位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家测绘局审核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四)被依法撤销注册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的;
(六)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关系的;
(七)聘用单位被依法取消测绘资质证书的;
(八)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九)因本人过失造成利害关系人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因在测绘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注册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应当予以撤消,并由国家测绘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人员,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的,可按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申请注册。
第二十六条 国家测绘局应及时向社会公告注册测绘师注册有关情况。当事人对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是注册测绘师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期内,注册测绘师应按规定完成本专业的继续教育。
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在一个注册期内必修课和选修课均为60学时。
第四章 执 业
第二十八条 注册测绘师应在一个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开展与该单位测绘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相应的测绘执业活动。
第二十九条 注册测绘师的执业范围:
(一)测绘项目技术设计;
(二)测绘项目技术咨询和技术评估;
(三)测绘项目技术管理、指导与监督;
(四)测绘成果质量检验、审查、鉴定;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测绘业务。
第三十条 注册测绘师的执业能力:
(一)熟悉并掌握国家测绘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了解国际、国内测绘技术发展状况,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工作经验,能够处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三)熟练运用测绘相关标准、规范、技术手段,完成测绘项目技术设计、咨询、评估及测绘成果质量检验管理;
(四)具有组织实施测绘项目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 在测绘活动中形成的技术设计和测绘成果质量文件,必须由注册测绘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二条 修改经注册测绘师签字盖章的测绘文件,应由该注册测绘师本人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测绘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由其他注册测绘师修改,并签字、加盖印章,同时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注册测绘师从事执业活动,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因测绘成果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的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委托的单位依法向承担测绘业务的注册测绘师追偿。
第五章 权利、义务
第三十四条 注册测绘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测绘师称谓;
(二)保管和使用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三)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执业活动;
(四)接受继续教育;
(五)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七)对侵犯本人执业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三十五条 注册测绘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测绘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执业活动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委托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五)只受聘于一个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执业;
(六)不准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七)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八)完成注册管理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对本规定印发之日前,长期从事测绘专业工作,并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第三十七条 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十八条 需注册测绘师签字盖章的文件种类和办法、继续教育的内容、测绘单位配备注册测绘师数量、注册执业管理等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测绘局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测绘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专业人员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申请注册和执业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 在实施注册测绘师制度过程中,相关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因工作失误,使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给予相应赔偿,并可向有关责任人追偿。
第四十一条 实施注册测绘师制度的相关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不履行工作职责,监督不力,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