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司备案登记怎么办
一、在长春市办理“公司备案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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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 2、需加盖企业公章。)
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 2、需加盖企业公章。)
7.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根据企业组织机构建设选择性提交。)
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根据企业组织机构建设选择性提交。)
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他批准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他批准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1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
1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
1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1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17.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1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1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联络员信息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清楚。)
20.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联络员信息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清楚。)
2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
2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
2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2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2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2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27.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2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2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
30.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
3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3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3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3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3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3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37.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3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 *** 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问测绘成果需要去哪里提交与备案?
一般成果是向省级测绘主管部门提交成果目录。备案是项目施工前,需向所在地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备案。如入测绘主管部门划入自然资源部,应该是成果司或测绘档案馆管理。
测绘公司跨省需要到哪里备案
一般是到作业单位所在地的国土局的测管科进行备案。特殊情况需要到省测绘局备案
在长春如何办理”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批?
一、在长春市办理“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2.一般情况需提供: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3.一般情况需提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4.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简历(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5.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6.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7.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8.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9.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10.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11.一般情况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12.一般情况需提供: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 *** 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测绘项目备案所需资料及流程
测绘资质单位申请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时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怎么备案,应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怎么备案,并对备案材料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怎么备案的真实性负责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怎么备案:
(一)测绘资质证书副本;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四)测绘项目合同或指令性测绘项目计划书;
(五)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测绘单位自主组织实施或研发的测绘项目的)(非必要);
(六)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国的组织或个人来省测绘)(非必要);
(七)测绘项目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非必要);
(八)技术人员作业证、身份证;
(九)测绘项目备案申报表(非必要)。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