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法律分析】:人防工程施工需要的资质有以下几点:1、施工单位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在一级以上及机电安装在二级以上;2、企业近三年内具有3个以上单项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业绩以及建造师具有国家一级的资质。工程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属于重要的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 *** 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人防工程竣工测绘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测绘乙级以上资质。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公告,铁路义乌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竣工测绘的资质要求为具有工程测绘乙级以上资质。竣工测绘是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后,规划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所需的技术资料,一般由具有国家测绘局认可的测绘单位进行实地测量,管理部门依据测绘报告实地验证,符合设计的通过验收,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长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审批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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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及附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需报复印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见,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防护平战功能转换方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具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资质的设计机构出具的转换方案。)
3.一般情况需提供: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政策性审查备案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备案表应包含项目概况、防空地下室概况(审定防空地下室面积、防护等级、战时用途等)。)
4.一般情况需提供: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加盖出图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具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资质的设计机构出具的、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加盖出图章和审图章。)
5.一般情况需提供: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光盘)(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具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资质的设计机构出具的、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版,刻录CAD光盘。)
6.一般情况需提供: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原件。)
7.一般情况需提供: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面积测绘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8.一般情况需提供:结建人防工程竣工图电子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9.一般情况需提供:结建人防工程竣工图纸质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0.一般情况需提供:结建人防工程设计变更(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具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资质的设计机构出具的设计变更。)
11.一般情况需提供:人防工程防护质量专项验收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单位填写的信息应准确、清楚,并由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防护设备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签属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12.一般情况需提供: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3.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减免建设或减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还应提交符合享受国家减免政策规定项目的有效认定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由申请减免项目(棚改危改、教育医疗、养老敬老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缴费环节 : 审核通过之后收费标准:按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长春市本级(含开发区)1543.75元/㎡,双阳区1286元/㎡,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1072元/㎡收费依据:1、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人防办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的通知》,2、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 *** 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