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测绘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如何备案,保障本市测绘事业顺利发展,促进测绘事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测绘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长春市规划部门是本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测绘行政管理工作。
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市、县(市)人民 ***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测绘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乡、镇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内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第四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测绘规划。根据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局部地区的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经同级人民 *** 批准,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第五条 测量标志属于国家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测量标志的义务,对损毁测量标志行为有权制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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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测量标志,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第六条 本市市区(双阳区除外)使用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统一高程系统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如何备案;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县(市)、双阳区可以使用国家统一坐标、统一高程系统,也可以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先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依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第八条 涉外的开发区、保税区以及涉外建设项目所进行的测绘,必须采用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第三章 地图第九条 编制单位编制本市行政区或者本市行政区某一区域各类公开地图(包括各种纸质地图、电子地图、立体地图,各种专业地图),应当由取得相应测绘资格的单位承担,并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审核批准的,不得编制各类公开地图。第十条 本市行政区或者本市行政区某一区域普通公开地图,必须由专门地图出版社出版;其他专题地图,可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其他出版社出版。
出版前款规定各类公开地图的,提交出版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样图报送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交付出版。第十一条 生产、加工附有各类公开地图图形的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和个人必须将产品附有的地图图形报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并按照批准的样图组织生产、加工。第十二条 发布附有各类公开地图图形广告,必须经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按照批准的样图组织发布。
普通地图、保密地图、内部地图上禁止刊登广告。第十三条 销售者销售的各类公开地图以及附有各类公开地图图形的商品,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第四章 测绘市场第十四条 承担测绘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格证书》。《测绘资格证书》分为四级,除甲级外,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应当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当在15日内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测绘资格证书》。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承担测绘任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标准,不得采取自行压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测绘市场秩序。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在本市承担测绘任务的,应当持《测绘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项目合同书到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方可进行测绘。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进行测绘。第十七条 需要使用现状地形图的,应当使用已有的现状地形图,不得重复测绘编制。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承担城乡规划、建设项目测绘任务的,必须执行国家颁布的《城市测量规范》、《地籍测量规范》、《地形图图式》和有关技术标准;承担其他测绘任务的,必须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应规范、图式和技术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第十九条 测绘单位提供的测绘产品必须是合格产品。
测绘任务在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由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织依法设置或者授权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加盖“测绘验审专用章”;检验不合格的,由测绘单位进行修正或者重新测绘,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长春如何办理”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批?
一、在长春市办理“丁级测绘资质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如何备案的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如何备案的彩色扫描件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如何备案,格式为jpg。)
2.一般情况需提供: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如何备案,格式为jpg。)
3.一般情况需提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4.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简历(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5.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6.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7.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8.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9.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10.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11.一般情况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12.一般情况需提供: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 *** 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问测绘成果需要去哪里提交与备案?
一般成果是向省级测绘主管部门提交成果目录。备案是项目施工前,需向所在地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备案。如入测绘主管部门划入自然资源部,应该是成果司或测绘档案馆管理。
测绘项目备案所需资料及流程
测绘资质单位申请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时,应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并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测绘资质证书副本;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四)测绘项目合同或指令性测绘项目计划书;
(五)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测绘单位自主组织实施或研发的测绘项目的)(非必要);
(六)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国的组织或个人来省测绘)(非必要);
(七)测绘项目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非必要);
(八)技术人员作业证、身份证;
(九)测绘项目备案申报表(非必要)。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长春市公司备案登记怎么办
一、在长春市办理“公司备案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如何备案: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如何备案;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在变更事项中填写清楚变更前后内容。)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如何备案,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 2、需加盖企业公章。)
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 2、需加盖企业公章。)
7.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根据企业组织机构建设选择性提交。)
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根据企业组织机构建设选择性提交。)
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如何备案他批准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登记需提供: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 2、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吉林省长春市测绘资质单位如何备案他批准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1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
1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
1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1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17.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1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1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联络员信息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清楚。)
20.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员备案登记需提供:联络员信息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清楚。)
2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
2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
2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2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2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2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27.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2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登记需提供: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29.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
30.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
3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3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 ***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3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3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1、真实、有效2、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
3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3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37.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3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需提供: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 *** 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