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样办理房屋继承?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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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户口本上如能证明是母女关系,你就算继承人之一。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继承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直系亲属过户时方式,房产继承只有被继承人去世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继承人才可以办理继承过户,那么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1、房屋评估
想要办理房产继承,首先需要让房产评估公司对继承的房产进行市值评估。通常评估公司会根据该房屋的地理位置、楼层、楼龄、装修等因素,评估出继承房屋的当前价格。
2、继承公证
房屋评估完成后,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申请人需要到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并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的人的死亡的证明书。房屋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原件等相关证明。如果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则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房产继承申请人办理好继承公证后,需前往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同时领取测绘图纸,以便后续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4、继承登记
房产继承申请人携带好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登记手续,在填写好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后,提交相关资料,办事人员受理后需核发回执,等待相关资料审核后,即发放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情况证,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办理房屋继承的时候提供些帮助,让大家顺利的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长春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测绘行为,维护房屋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为房屋产权登记提供准确的资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市区房产测绘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产测绘,是指房产测绘机构依照国家房产测绘规范,对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房产测量和绘制房产图的行为。第四条 房产测绘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和有偿服务的原则;测绘成果应当真实反映测绘房屋的自然状况。第五条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产测绘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产测绘的统一管理工作。第二章 房产测绘内容第六条 房产测绘的基本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图绘制和房产面积测量等。第七条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应当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第八条 房产调查包括下列内容:
(一)房屋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二)产别和产权来源;
(三)房屋坐落、结构、层数及所在层数;
(四)房屋建成年份、用途;
(五)墙体归属;
(六)房屋权属界线;
(七)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第九条 房产图分为房产分幅平面图(以下简称分幅图)、房产分丘平面图(以下简称分丘图)、房产分户平面图(以下简称分户图)。第十条 分幅图是指按照规定比例将全市按矩形编号分割成的若干幅平面图。 分幅图应当注明行政境界、街路、丘界、房屋及附属设施屋围护物等涉及房屋权属要素以及房屋权属有关的地理名称。 分幅图应当使用本市独立平面坐标系。第十一条 分丘图是分幅图的局部图,是绘制房屋产权证附图的基本图。 分丘图上除表示分幅图的内容外,还应表示房屋权界线界址点点号、窑洞使用范围、挑廊、阳台、建成年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墙体归属和四至关系等。第十二条 分户图是指以一户产权人为单位,表示房屋产权属范围的细部图。 分户图应当包括本户房屋所在地的地名及门牌号、丘号、栋号、所在层数、户号或室号、房屋权界线、楼梯和走廊等公J位、房屋边长、毗连房屋墙体归属以及进户门以内的房屋建筑面积。第十三条 房产测绘面积包括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其计算 *** 按照国家房产测绘规范范执行。第十四条 房产测绘应当使用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测绘计量器具,并执行有关计量器具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五条 房产测绘机构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测绘费用。 房产测绘费用由测绘申请人承担,有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第三章 房产测绘程序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房屋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房产测绘。 已经产权登记发证的房屋,未配有分丘、分户图的,申请转移、变更登记时,应当按照国家房产测绘规范进行测绘。第十七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房产测绘的,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应当申请房产测绘,不申请测绘的,房产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第十八条 房产测绘人员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持有测绘工作证,房屋所有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为其提供方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房产测绘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的测绘活动。第十九条 申请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具体异议理由。房产测绘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指定测绘人员进行复测,复测结果为最终结果。第二十条 房产测绘成果由房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经确认的测绘成果是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第四章 房产测绘成果及利用
房屋遗产继承新规定2022
2022房屋遗产继承新规定:
1、房屋评估:
(1)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1)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2)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
(3)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1)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2)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1)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2)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3)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1)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