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测绘资质怎么申请?
关于新办测绘资质,新政策缩减了将近80%的类别,原测绘资质的小项现全归为大项,分别是:大地测量,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海洋测绘,导航电子地图执照,互联网地图服务,地图编制。十个大项。
新办测绘资质人员比老保准压缩了很多,但是仪器设备,档案管理,保密协议等硬性条件审查极为严格,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新办的内容和条件:
一、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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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由《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规定。
二、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法人资格证书。
(二)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材料和劳务合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技术装备的所有权材料。
(四)符合通用标准规定的材料。
(五)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提供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测绘业绩材料。
三、对在本标准实施前测绘单位已有的用于申请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不离开本单位的前提下,实行“老人老办法”,原有专业和职称等级继续有效。没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的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长春市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复查、地址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首次、复查、地址变更)”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含附表1
6)(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程序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公章。)
3.一般情况需提供: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法人地位证明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应包含申请的检验检测业务,不得包含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和维护等业务。)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交“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更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交“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更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一般情况需提供: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需提交检验检测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提交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无产权证的,需提交产权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无产权证,也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交有效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6.一般情况需提供: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公章。)
7.一般情况需提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使用聘用人员应提交本年度单位缴纳的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有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缴费日期等信息,同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8.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单位公章。)
9.一般情况需提供:授权签字人职称/学历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需提交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同等能力证书复印件)、及学历查询证明。)
10.一般情况需提供:质量手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 *** 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测绘资质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测绘资质办理相对于其他的资质办理要容易一些,当然想要办理测绘资质,对该资质的整体脉络需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次就分享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基本条件
合法合规的公司主体,对于公司名称原则上无特殊限制,对于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合伙企业等。对申报测绘资质的公司主体的出资形式有明确界定,目前只能是内资公司。
对于申报主体办公场所面积的要求:甲级测绘资质办公场所不少于60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50平米;乙级测绘资质办公场所不少于15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20平米;丙级资质不少于5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10平米;丁级资质不少于20平米。
要求档案室必须具备三铁一器及六防也就是防强光、防火、防潮、防有害气体、防虫、防盗,且档案室中不能连接外网,对于存储信息数据的电脑应该做物理隔离;另外就是要将测绘成果管理制度进行上墙且做好后期成果调阅登记处理。
对于技术人员的要求:注册测绘师,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以上人员的证件都需通过正规的评审部门颁发方可有效。
并且所有技术人员需需要满足:毕业证可以网查且学历真实有效;初级职称需大专毕业2或3年以上,本科毕业满1年以上;中级职称需满足大专毕业7年以上,本科毕业满5年以上;高级职称需满足大专毕业满15年以上,本科毕业满10年以上。
二、办理流程到底
流程大概是: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初审-市级局长转报-经办人待受理-经办人受理-省经办人审查-省级处长审核-省经办人发证。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省份的资质审核周期不尽相同,整体来说一般是3个月左右能够下证。
甲级资质需要经过三个不同级别的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批,最终要到自然资源部;
乙级资质一般是由市自然资源局和省自然资源厅来审批;
丙丁级资质一般是直接由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然后转报至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签批发证即可。
申请测绘资质的详细流程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界线与权籍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一、企业找测绘资质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二、测绘资质代办大致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2、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4、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申报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学历证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8.单位住所证明;
9.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10.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长春市办理房产测绘成果确认(商品房预测绘除外)要几天?
一、在长春市办理“房产测绘成果确认(商品房预测绘除外)”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部分拆除的房屋需提供:测绘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部分拆除的房屋需提供:产籍科出具的拆除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部分拆除的房屋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部分拆除的房屋需提供:房产测绘报告及测绘机构对测绘成果的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部分拆除的房屋需提供:经消防、安全鉴定部门的审查合格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6.部分拆除的房屋需提供:开发公司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7.存量房建筑面积订正需提供:测绘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8.存量房建筑面积订正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9.存量房建筑面积订正需提供:房产测绘报告及测绘机构对测绘成果的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0.存量房建筑面积订正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商品房备案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11.存量房建筑面积订正需提供:开发公司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2.存量房一证多套分户需提供:测绘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3.存量房一证多套分户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4.存量房一证多套分户需提供:房产测绘报告及测绘机构对测绘成果的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5.存量房一证多套分户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16.存量房一证多套分户需提供:房屋原始施工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7.存量房一证多套分户需提供:开发公司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8.非住宅分户需提供:测绘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9.非住宅分户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0.非住宅分户需提供:房产测绘报告及测绘机构对测绘成果的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1.非住宅分户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商品房备案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2.非住宅分户需提供:房屋原始施工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3.非住宅分户需提供:开发公司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4.非住宅分户需提供:如房屋布局发生变化,原则应当提交经消防、安全鉴定部门的审查合格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5.接建房屋需提供:测绘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6.接建房屋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7.接建房屋需提供:房产测绘报告及测绘机构对测绘成果的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8.接建房屋需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商品房备案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9.接建房屋需提供:规划部门审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平、立、剖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0.接建房屋需提供:规划平面位置图(经产籍科签署已办理完房屋产权灭籍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1.接建房屋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或者修建工程位置批准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2.接建房屋需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按照质检部门要求可不用质检备案的除外)(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3.接建房屋需提供:开发公司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4.接建房屋需提供:如有拆迁,应当出示回迁安置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5.新建房屋需提供:测绘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6.新建房屋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7.新建房屋需提供:房产测绘报告及测绘机构对测绘成果的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8.新建房屋需提供:规划部门审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平、立、剖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9.新建房屋需提供:规划竣工平面图(规划核实备注中标明有竣工图的)(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0.新建房屋需提供:规划平面位置图(经产籍科签署已办理完房屋产权灭籍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1.新建房屋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或者修建工程位置批准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2.新建房屋需提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3.新建房屋需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按照质检部门要求可不用质检备案的除外)(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4.新建房屋需提供:开发公司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5.新建房屋需提供:如有拆迁,应当出示回迁安置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6.新建房屋需提供:申请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47.在建工程需提供:测绘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8.在建工程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9.在建工程需提供:房产测绘报告及测绘机构对测绘成果的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0.在建工程需提供:规划部门审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平、立、剖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1.在建工程需提供:规划平面位置图(经产籍科签署已办理完房屋产权灭籍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52.在建工程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或者修建工程位置批准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53.在建工程需提供:开发公司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4.在建工程需提供:如有拆迁,应当出示回迁安置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真实有效,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55.在建工程需提供:申请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长春市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丁级测绘资质的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2.一般情况需提供: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3.一般情况需提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4.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简历(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5.一般情况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6.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7.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8.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9.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10.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11.一般情况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12.一般情况需提供: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0 份;电子版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 *** 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