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6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对新疆 *** 尔自治区第二测绘院等11家单位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对上述单位的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予以批准,现予公告。
任何单位、个人对测绘资质审查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 0991-8815455(兼传真)、2662977、2628150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年10月19日
申报测绘资质单位予以批准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原有专业范围 | 批准专业范围 |
1 | 新疆 *** 尔自治区第二测绘院 | 1.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 2.乙级: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 | 1.甲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 2.乙级:大地测量。 |
2 | 新疆 *** 尔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 | 1.甲级: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乙级: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 | 1.甲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互联网地图服务; 2.乙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 |
3 | 新疆疆海测绘院 | 1.甲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2.乙级:地图编制。 | 1.甲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 乙级:地图编制。 |
4 | 昌吉州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 1.甲级: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2.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1.甲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2.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5 | 新疆国维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丁级: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 乙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6 | 博乐市规划建筑设计室 | 1.乙级: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 2.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 | 乙级: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7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乙级: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 乙级: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8 | 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1.乙级: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 2.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 3.丁级:工程测量。 | 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9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 | 1.乙级:大地测量、不动产测绘; 2.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 | 乙级: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10 | 新疆新力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 1.乙级:测绘航空摄影、不动产测绘; 2.丙级: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11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 | 乙级: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 乙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