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天津市规划院规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进行审核,核准天津市规划院规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日。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寄(送)到天津市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邮编:300160。
电话:(022)24538186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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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规划局关于天津市规划院规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https://ghhzrzy.tj.gov.cn/ywpd/cxgh_43015/zzgs/202012/t20201206_4512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