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天津杰迈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申报测绘资质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www.cityplan.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寄(送)到天津市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邮编:300160。
电话:(022)24538185
附件:天津市规划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2016年7月22日
附件:天津市规划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序号 | 单位 | 审核意见 | 专业范围 |
1 | 天津杰迈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丁级:工程测量:控制测量(等级以外。)、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测量(局部市政工程。)、线路与桥隧测量(100km以下的线路。不得承担桥隧测量。不得承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地下管线测量(管线长度100km以下。)、矿山测量(局部矿山测量、巷道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乡镇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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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规划局关于天津杰迈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测绘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https://ghhzrzy.tj.gov.cn/ywpd/cxgh_43015/zzgs/202012/t20201206_45121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