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测绘资质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www.cityplan.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寄(送)到天津市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邮编:300160。
电话:(022)24538185
附件:天津市规划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2017年3月6日
附件:天津市规划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序号 | 单位 | 审核意见 | 专业范围 |
1 |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乙级:测绘航空摄影:一般航摄(影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2m,1000平方公里以下;0.2m,2000平方公里以下;0.2m~1m,30000平方公里以下。)、无人飞行器航摄(摄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2m,1000平方公里以下;0.2m,2000平方公里以下;0.2m~1m,30000平方公里以下。);工程测量: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矿山测量(矿区控制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工程测量监理(相应于上述限额。);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原标题:市规划局关于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测绘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https://ghhzrzy.tj.gov.cn/ywpd/cxgh_43015/zzgs/202012/t20201206_4512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