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报测绘资质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www.cityplan.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寄(送)到天津市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邮编:300160。
电话:(022)24538185
附件:天津市规划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2017年8月23日
附件:天津市规划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序号 | 单位 | 审核意见 | 专业范围 |
1 | 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摄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2m,1000平方公里以下;0.2m,2000平方公里以下;0.2m~1m,30000平方公里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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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规划局关于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测绘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https://ghhzrzy.tj.gov.cn/ywpd/cxgh_43015/zzgs/202012/t20201206_4512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