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天津远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申报测绘资质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www.bhghgt.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7日。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寄(送)到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行政审批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融和路681号行政审批局3楼
邮编:300450
电话:(022)66897384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2018年9月20日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序号 | 单位 | 审核意见 | 专业范围 |
1 | 天津远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丙级: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四等以下。)、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6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测量(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线路与桥隧测量(200km以下的线路,多孔跨径总长在30m以下的桥梁,3km以下的隧道。不得承担铁路、高速公路的桥隧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地下管线测量(管线长度200km以下。)、矿山测量(矿区控制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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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天津远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测绘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https://ghhzrzy.tj.gov.cn/ywpd/cxgh_43015/zzgs/202012/t20201206_4512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