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市测绘院申请测绘资质增项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天津市测绘院申报测绘资质增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http://ghhzrzy.tj.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4日。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 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寄(送)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邮编:300160。 电话:(022)24538185 附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2018 年12月17日
附件: 天津市规划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序号 | 单位 | 审核意见 | 专业范围 |
1 | 天津市测绘院 | 通过 | 乙级: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海洋测绘:海域权属测绘、海岸地形测量(100平方公里以下。)、水深测量(100平方公里以下。)、水文观测(100平方公里以下。)、海洋工程测量(100平方公里以下。)、扫海测量(100平方公里以下。);互联网地图服务: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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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市测绘院申请测绘资质增项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https://ghhzrzy.tj.gov.cn/ywpd/cxgh_43015/zzgs/202012/t20201206_4512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