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测绘资质增项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报测绘资质(乙级)增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1日。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寄(送)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政务服务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300160。
电话:(022)24538185
附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
附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序号 | 单位 | 审核意见 | 专业范围 |
1 | 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拟通过 | 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摄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2m,1000平方公里以下;0.2m,2000平方公里以下;0.2m~1m,30000平方公里以下。);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工程测量:工程测量监理(相应于上述限额。);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设区的市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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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测绘资质增项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https://ghhzrzy.tj.gov.cn/ywpd/cxgh_43015/zzgs/202012/t20201206_4512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