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宁波市鄞州区测绘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国安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7楼
你(单位)于2019年3月28日提出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之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乙测资字3311523
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业务范围及作业限额: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地图编制:地形图、教学地图、全国及地方政区地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专用地图。
请持本决定书到我厅613室领取《测绘资质证书》。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28日
原标题: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http://zrzyt.zj.gov.cn/art/2019/4/28/art_1229536892_58940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