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浙江省之一地质大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汪晓亮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51号
你(单位)于2020年3月10日提出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之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乙测资字3319825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业务范围及作业限额:
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摄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2m,1000平方公里以下;0.2m,2000平方公里以下;0.2m~1m,30000平方公里以下。);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数据处理(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工程测量: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一般精密设备安装。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且高度在100m以下的建筑。);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设区的市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地图编制:地形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教学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国及地方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电子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真三维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其他专用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
请持本决定书到我厅613室领取《测绘资质证书》。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25日
原标题: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http://zrzyt.zj.gov.cn/art/2020/3/25/art_1229536892_58939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