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浙自然测许〔2022〕138号
申请人:绍兴市勘察测绘院
法定代表人:王定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33号
你(单位)提出的“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甲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之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甲测资字33100687
有效期至:2027年7月3日
专业类别及作业限额: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7月4日
原标题: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http://zrzyt.zj.gov.cn/art/2022/7/5/art_1229536892_58991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