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包括:
(一)绝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 *** 及海洋权益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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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3.泄露后会对国家整体军事防御能力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二)机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 *** 及海洋权益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3.泄露后会对国家整体军事防御能力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4.泄露后会对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秘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 *** 及海洋权益造成威胁或者损害的;
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威胁或者损害的;
3.泄露后会对国家局部军事防御能力造成损害的;
4.泄露后会对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核心技术水平、知识产权保护造成损害的;
5.泄露后会对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损害的。
第三条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或者行业的国家秘密,应当按照相关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定密。
第四条 本规定由自然资源部和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23日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国测办字〔2003〕17号)同时废止。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目录
序号 | 国家秘密事项名称 | 密级 | 保密期限 | 知悉范围 | 备注 |
1 | 略 | ||||
2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54年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之间的相互转换参数;国家大地坐标系与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之间相互转换精度优于&plu *** n;10厘米的转换参数 | 机密 | 长期 | 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3 | 国家认定的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算法及参数 | 机密 | 长期 | 自然资源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 | |
4 | 略 | ||||
5 | 分辨率高于5´×5´,精度优于&plu *** n;5毫伽的重力异常成果;精度优于&plu *** n;3"的垂线偏差成果 | 机密 | 长期 | 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6 | 1:2.5万、1:5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模拟产品)及其全要素数字化成果 | 机密 | 长期 | 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7 | 军事禁区大于或等于1:1万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模拟产品)及其全要素数字化成果 | 机密 | 长期 | 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8 | 军事禁区平面精度优于(含)10米的正射影像;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不含作战指挥工程和重要军事设施区域)以及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所在地标注有敏感地理实体属性信息的遥感影像 | 机密 | 长期 | 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事设施建设部门批准的军用土地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9 | 军事禁区平面精度优于(含)10米或高程精度优于(含)15米的数字高程模型和数字表面模型成果 | 机密 | 长期 | 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事设施建设部门批准的军用土地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10 | 军事禁区平面精度优于(含)10米或地物高度相对量测精度优于(含)5%的三维模型、点云、倾斜影像、实景影像、导航电子地图等实测成果 | 机密 | 长期 | 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事设施建设部门批准的军用土地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11 | 体现和表明我国 *** 立场与主张的敏感、争议地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以及泄露后会对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重大影响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 机密 | 公布前 | 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及承办人员 | |
12 | 与上述机密级条款涉及的要素、空间精度和范围相当的其它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 机密 | 长期 | 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事设施建设部门批准的军用土地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13 | 略 | ||||
14 | 构成环线且覆盖范围大于2500平方千米或线路长度超过1000千米的国家等级水准网成果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15 | 军事禁区(不含作战指挥工程和重要军事设施区域)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观测数据;军事禁区以外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坐标、基准站网观测数据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16 | 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带有名称、属性、位置等信息的国家等级控制点的坐标成果,国家等级重力控制点成果、重力加密点成果及其观测数据,国家等级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大地控制点、天文、三角、导线的观测成果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GNSS大地控制点不含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站点 |
17 | 分辨率在5´×5´至30´×30´,精度在&plu *** n;5毫伽至&plu *** n;7毫伽的重力异常成果;精度优于&plu *** n;0.2米的高程异常成果;精度在&plu *** n;3"至&plu *** n;6"的垂线偏差成果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18 | 军事禁区以外1:1万、1:5千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模拟产品)及其全要素数字化成果;军事禁区以外连续覆盖范围超过25平方千米的大于1:5千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模拟产品)及其全要素数字化成果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19 | 含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定禁止公开内容的水系、交通、居民地及设施、管线等分要素测绘地理信息专题成果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20 | 优于(含)20米等高距的等高线,以及与其精度相当的高程注记点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21 | 军事禁区以及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所在地地面分辨率优于0.5米的航摄影像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事设施建设部门批准的军用土地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22 | 军事禁区以外平面精度优于10米或者地面分辨率优于0.5米、且连续覆盖范围超过25平方千米的正射影像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事设施建设部门批准的军用土地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23 | 军事禁区以外平面精度优于(含)10米或高程精度优于(含)15米、且连续覆盖范围超过25平方千米的数字高程模型和数字表面模型成果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事设施建设部门批准的军用土地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24 | 军事禁区以外平面精度优于(含)10米或地物高度相对量测精度优于(含)5%、且连续覆盖范围超过25平方千米的三维模型、点云、倾斜影像、实景影像、导航电子地图等实测成果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事设施建设部门批准的军用土地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25 | 涉及军事、国家安全要害部门的点位名称及坐标;与军事、国家安全相关的国民经济重要设施精度优于(含)&plu *** n;10米的点位坐标及其名称属性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事设施建设部门批准的军用土地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
26 | 与上述秘密级条款涉及的要素、空间精度和范围相当的其它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 秘密 | 长期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队测绘部门批准的军事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战区、军兵种以上军事设施建设部门批准的军用土地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 |
注:1.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事项由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测绘资质单位、军队测绘部门(单位)产生。上述单位应当严格根据本目录规定对有关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进行标密并采取相应保密管理措施,不再申请定密授权。
2.本规定发布前生产的1:10万、1:25万、1:5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解密、销毁或者公开前,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本规定第12项、第26项中“其它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定密标准和管理范围,由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保密局,商军委联合参谋部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