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测绘地理信息知识宣传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介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目录一览:
- 1、测绘法宣传资料
- 2、宣传方案
- 3、测绘法宣传日主题
- 4、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测绘法宣传资料
201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颁布实施八周年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实施五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测绘行业“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测绘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测绘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工作的认识,为测绘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就8月29日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和内容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推进数字城市建设,提升测绘公共服务水平。
主要宣传内容是:围绕测绘事业发展呈现出的新局面,结合推进数字城市建设、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等内容,重点宣传测绘在服务城市发展、方便人民生活、应急保障服务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基础测绘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展示数字城市对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 *** 科学决策水平,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发挥的重要作用,展示全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增强全社会测绘法制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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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时间
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
宣传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 *** 等的企划案。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宣传方案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宣传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以营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为目标,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积极引导全校师生树立科学的语言观,扎实提高师生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意识与能力,为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创建特色学校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xx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5日——9月21日
三、活动主题及宣传口号:
本届推普周的主题是: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
四、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推普周活动,引导全校师生养成“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校园用语、用字良好习惯,进一步在全校师生间营造“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写一手规范的汉字”的语言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创建特色学校,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五、组织实施:
学校德育处、团委、语文教研组和学生会负责推普周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宣传发动、计划安排、监督实施、检查评估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活动,并负责向学校整理、上报相关资料。
六、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1、国旗下讲话:9月15日,利用国旗下动员讲话,进行一次专题宣传,宣传国家有关推普法律、法规及推普意义,提高全体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加推普周活动。
2、墙报宣传,校园广播:推普周期间,各班教室板报醒目位置宣传推广普通话标语,并通过校园广播播放推普歌曲《说好普通话》,校园电子屏显示“说标准普通话,写规范汉字”宣传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
3、宣读《推普倡议书》:9月15日,由升旗仪式值周班给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并由学生向家长传达倡议内容,通过“学校—学生—家庭”的互动形式,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广泛宣传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
(二)开展好“七个一”活动
1、一次主题班会:各班开一次“说好普通话,创建和谐校园”主题班会,学生可以自编自演推普小剧本,或举行有意义的演讲、朗诵竞赛活动。让“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主题进校园、进课堂,让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意识深入广大师生心灵。
2、开展一次“啄木鸟纠错”活动:利用写字课时间,以小组为单位,开展“规范用字小医生”活动,发现作业中的用字错误。并将活动延伸到校外,做个有心人,发现板报、宣传橱窗、商店招牌上不规范的字并做好记录(有照相机的同学可以拍摄记录)。
3、开展一次“我给父母当老师”活动:学校号召学生在社会或家庭进行一次推普宣传,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纠正家庭里存在的方音、方言及不正确用字的现象,以实现“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推动一个群体”的推普两级跳。
4、开展一次经典诗文诵读赛活动:各班利用早读时间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届时年级组织检查,评选出“诵读之星”。(也可结合语文教学开展演讲、课本剧表演等活动)
5、开展一次教师基本功(钢笔字、普通话)展示活动:教师课堂普通话教学语言使用情况,课堂板书、备课、作业批评书写规范情况将纳入常规考核内容。
(三)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学校要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树立榜样,在我校形成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之后,我校还将继续开展相关活动,继续优化校园语言文字环境,形成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
推广普通话人人有责,学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广大师生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形成讲普通话的自觉习惯,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生活语言。希望全校师生积极投入到“推普”活动中来,让“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文明风尚在校园、家庭、社会不断延续下去。
宣传方案 篇2
团属各单位:根据兵团残联《关于开展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x残联函[20xx]x号)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总结及图片于20xx年月10前报团残联小熊处。现就开展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二、时间安排
第18次全国“爱耳日”为20xx年月日。
三、宣传重点贯彻落实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xx-20xx)》,大力宣传预防出生缺陷、发育障碍、疾病及伤害致听力损伤致残的重要性,全面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重大意义,推进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适配等工作,落实精准康复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大力宣传爱耳护耳保健知识的宣传,增强人们对爱耳护耳意识,养成科学用耳,保健养耳,卫生健耳的良好习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筹划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民健康体检、健康知识讲座、“民族团结一家亲”走访交流等活动积极宣传并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宣传报道。“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介,加大对爱耳、护耳相关知识讲座、咨询等内容的宣传报道。
各单位第18次全国“爱耳日”工作总结、图片于20xx年月10日前电子图片总结(图片和总结分开)报团残联小熊处。
五、宣传口号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建立“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实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共建共享小康社会——普及爱耳知识,增强爱耳护耳意识——防聋重在科普,治聋重在精准——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
宣传方案 篇3
各乡镇、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县里决定在5月份开展好行政许可法宣传月的同时,确定5月14日为宣传 *** 日。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机构
组 长:县委常委、 ***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监委一负责人,宣传部一负责人
成 员: *** 各职能部门(含条管单位)一负责人
二、 宣传内容
以宣传行政许可法为主,其它行政法为辅(各职能部门宣传各自的部门法)。其中行政许可法主要宣传以下内容:
1、 政许可法的意义;
2、 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3、 行政许可法确立的重要制度;
4、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享有的权利;
5、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6、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
7、 行政许可有关收费的规定;
8、 行政许可法对 *** 管理工作的影响。
三、 宣传方式
1、领导电视讲话;2、举办电视专题;3、开辟报纸专栏;
4、悬挂标语横幅;5、书写墙报板报;6、张贴彩色标语;
7、散发传单资料;8、现场解答咨询;9、其它宣传方式。
四、 活动形式
宣传活动要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除了分散自主宣传外,还要组织起来在5月14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具体要求如下:
(一) 各乡镇要在 *** 门前和主要街道组织好上街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咨询活动。
(二) 县直各单位集中在府前街和梅花路进行宣传。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 府前街的宣传活动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参与单位有发展计划科技局、交通局、水利局、计生局、农业局、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工商局和建设局。具体分工如下:
①每个单位印发传单20xx份;
②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国土大楼前设立咨询点一个,并组织10个人参加。咨询点由法制办主持,上述各单位参与,参与单位各组织4个人参加;
③人事局、建设局、交通局、工商局和民政局各负责在办公点附近的府前街上悬挂一条标语横幅,其中人事局的标语横幅挂到县 *** 大楼前;
④发展计划科技局、水利局、计生局、农业局和国土资源局各负责在府前街上张贴彩色标语20条。
2、梅花路的宣传活动由卫生局牵头,参与单位有经贸局、教文体局、安监局、林业局、环保局、质检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药检局和法制办。具体分工如下:
①每个单位印发传单20xx份;
②卫生局负责在盖板桥上设立咨询点一个,并组织10个人参加。咨询点由法制办主持,上述各单位参与,参与单位各组织4个人参加;
③林业局、安监局、质检局、教文体局和公安局各负责在办公点附近的梅花路上悬挂一条标语横幅,其中林业局的标语横幅挂到县宾馆大楼前;
④环保局、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药检局和法制办各负责在梅花路上张贴彩色标语20条。
五、 宣传行政许可法的参考标语
1、 依法许可,利国利民;
2、 规范行政许可,严格依法行政;
3、 用好许可之权,担好许可之责;
4、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又一标志;
5、 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
6、 行政许可原则上不收费;
7、 把行政许可知情权交给老百姓;
8、 努力践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9、 忠实践行行政许可;
10、 行政许可权是人民赋予的;
11、 行政许可要公开、便民、诚信;
12、 依法许可,服务之一;
13、 学习行政许可法,贯彻行政许可法;
14、 执法为公,许可为民;
15、 许可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宣传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将宣传活动情况及时报到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组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宣传活动情况。
二Oxx年四月十七日
宣传方案 篇4
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普及测绘法律知识,展示测绘地理信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xx年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测〔20xx〕90号)要求,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今年的宣传主题
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共同守护美丽中国。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从8月25日开始,到9月5日结束,在为期10天的时间里,主要宣传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深入宣传测绘法及省测绘条例,宣传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在法制保障下所取得的成就;二是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建设在维护地图市场秩序、国家版图尊严和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测绘的法治观念;三是宣传地图文化、测绘知识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测绘地理信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主要活动及责任单位
1、8月下旬,根据测绘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宣传活动具体工作。由地籍矿产和测绘管理科负责。
2、8月29日,集中开展“8.29”测绘法宣传主题活动。
①在吾悦广场设立宣传点,布置图片展板,发放国家版图小知识和地图等宣传资料。现场进行有奖问答并进行抽奖,设一等奖5名,奖励地球仪,二等奖30名,奖励雨伞,三等奖60名,奖励茶杯。由局办公室和地籍矿产和测绘管理科负责。
②利用吾悦广场电子大屏播放由中国测绘宣传中心拍摄制作的测绘法及国家版图意识宣传片。由局办公室和地籍矿产和测绘管理科负责。
③在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所(分局)和测绘地理信息单位的办公楼前张贴宣传画册、悬挂宣传横幅。由局办公室、地籍矿产和测绘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所(分局)和各测绘地理信息单位负责。
④编发测绘法宣传短信发至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各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员工。由局办公室和各测绘地理信息单位负责。
⑤在局站刊登宣传标语、更新测绘专栏,并利用微信微博进行测绘法律法规宣传。由局办公室和地籍矿产和测绘管理科负责。
3、9月初,配合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组织召开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座谈会。由地籍矿产和测绘管理科负责。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落实各自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并争取领导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层次。
2、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吸引公众参与,营造宣传声势,提升宣传效果。
3、要做好总结。各单位相关宣传活动的照片、视频和文字等资料,要以新闻通稿、专题报道等形式,及时报送局办公室。活动结束后,局地籍矿产和测绘管理科要认真总结,于9月7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材料报送南通市局和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宣传方案 篇5
项目:夏季是治疗冬病的更好时节,中医理论为“寒病暑治”。
1. 主题推广“寒病暑治”——老中医养经堂三清一补养生体验套餐
2. 推广期为: 月 日至 月 日,坐疹时间是 月 号
*****为答谢新老客户在这炎热的季节隆重推出老中医养经堂
a) 三清一补养生套餐原价为698元/次,现体验价为398元/3次!(提成按每套100元奖励给员工,第二天晨会发放.)
b) 并赠送:头部拨经一次,手部开穴一次,脚部开穴一次,面护一次,
超值服务,就是启志对您的贴心服务!
3. 活动期间凡购买体验劵或老中医套盒 的VIP客户可享受:
a) 老中医养经堂创始人 朱文莲教授的面对面的专家问诊一次,需提前预约,并提供姓名及出生年月日;
b) 并且可享受一次抽奖机会,百分百中奖。(奖品厂家均有配送)
4. 宣传文案:可配合美图
老中医养经堂:三清、一补,
清除体内湿气,寒气,浊气.寒病暑治,调理身体亚健康,改善手脚发冷,月经不调、肩颈酸胀痛,改善三高症状,腰围粗大等症状
5. ******结合现有老客户做为邀约的重点对象,邀约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短信,电话,卡片等)每种形式必须要循序渐进的进行三次以上。
6. 建立详细的顾客档案系统:顾客就是我们的银行,管理好我们的顾客就是管理好我们的财富。
7. 全公司员工的重点培训:(心态,目标,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凝聚力,团队荣誉感)
8. 目标邀约客户30人、成交25人,设计卡项季卡(3套)、半年卡(6套)、年卡(10套)
目标年卡2张、半年卡5张、季卡8张、两套10张:销售套盒2*10+5*6+8*3+10*2=94套*平均3000元=282000元
老中医专家坐诊流程
一、会前:(10天)
1、与店内负责人说明会议流程并确定做会时间.
①本次活动的目的、会议流程、所需物料(具体事情安排到个人)
②奖励制度
③人员配合
④定目标(分队做PK活动,业绩高的团队有奖励)
⑤宣传(横幅、一拉宝、X展架、海报、墙上贴画的、短信等等)
2、培训产品手法理论话术,邀约、销售话术,告知症件反应话术,坐症人的介绍(表格制作填写,名单,生日)
3、整理短信、电话邀约话术,并发给理疗师,整理顾客档案(公司美导老师协助店内人员自己整理,查看A、B、C类客户)
5、促销活动要一直铺垫到坐疹当天,邀约参会人
6、会前三天美导督促店负责人,让有关理疗师发短信给所有的意向客户(活动期没来的但很有实力的客人)再次邀约
7、会前两天,准备所有的物料(抽奖箱,礼品、茶水、等等)
①美导督促店内负责人及有关美容师打电话或发短信确定到会人数(准确的数字),及人员来的时间告诉客人,不得有误,
②并整理参会客户的详细资料及一切与其有关的东西(如家庭、婚姻、子女、以前做过什么项目等等)给到坐诊人
8、会前一天晚上
①开个小会确定每个人的工作(如谁引位,谁倒茶等等)及第二天的配合,妆容,不能迟到,检查第二天的所有物料是否准备齐全,保证无误
②布置会场,老中医养经堂的产品全都要摆放在展柜台上(气球等)
二、会中:(1—2天)
1、先来检查每个人的妆容
2、所有人的配合,与 *** ,渲染气氛
3、茶水,水果等洗放干净
4、做客人时大单推不出去推小单
5、会议总结
6、共出了多少货,现金收回多少,尾款有多少,必须返单多少,后面要怎样做
三、会后(跟单)
1、有哪些客户,定了那些疗程,那个做,应怎样做,后期应上什么项目,留美容师的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客人情况
2、有那些客人看了的但没成,或是只买了小单,继续跟进
3、下次做会的时间
4、人员安排
宣传方案 篇6
一、活动目的
为贯彻县教育局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展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动员和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及家长直接参与活动,将全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
三、活动组织
Xx县Xx中学
四、活动地点
Xx县Xx中学
五、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新法,增强安全意识
六、活动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相干法律、法规知识;
2.进行校内外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校内外安全事故的法律支援, 以学生为重点对象的安全、健康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咨询;
3.安全用电常识的宣传咨询;
4.卫生食品安全相干知识宣传咨询;
5.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咨询;
6.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咨询;
7.冬季安全知识宣传咨询。
七、参加活动科室
承当咨询任务的科室:政教处、教导处、后勤处。
八、场景及服务要求
设置咨询服务台和安全生产知识展现板,发放安全生产有关资料如: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预防传染病、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
九、工作要求
各班级、处室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专业性地展开咨询日活动,设立安全生产相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咨询台和发放传单,努力修建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测绘法宣传日主题
测绘法宣传日主题
测绘法宣传日主题,说到这个节日相信有很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有这个节日,测绘法宣传日看似对人的生活好像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其实蕴含的作用十分大,这涉及了人们日常地图的使用,下面一起看看测绘法宣传日主题。
测绘法宣传日主题1
为进一步加强地图使用规范,普及测绘地理信息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国家版图意识,8月28日上午,在第17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来临之际,地质测绘院紧扣活动主题,开展测绘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地质测绘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工会主席张建芳带领党员志愿者走进铁路玉函社区,向社区赠送了由该院技术人员制作的社区正射影像图。
志愿者们在现场摆放测绘知识与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给社区居民讲解测绘地理信息知识,普及房屋测绘基本知识,引导居民提高国家版图意识,自觉 *** “问题地图”。
为社区居民演示相关仪器设备使用,进行了现场无人机表演。活动吸引了大量社区居民的参与互动。
各党支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由中国自然资源报社、中国地图出版集团、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共同举办的“地图中的中华之美” *** 直播,跟随业内专家,共同云游中国地图文化馆,领略中国疆域、地图历史的`的变迁。
各一线项目部陆续与当地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测绘法宣传活动。在日照五莲洪凝街道,技术人员设立宣传咨询点,向群众发放宣传册、纪念品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本次活动将持续至9月2日。期间,地质测绘院将通过播放国家版图意识公益宣传片、公益宣传海报、组织国家版图意识“进校园”、“进社区”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有组织、有层次地开展xxxx全国测绘法宣传周相关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对《测绘法》重要作用的认识,普及全民国家版图知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 *** 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测绘法宣传日主题2
一、活动主题
规范使用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
二、活动时间
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主场活动时间为8月29日(星期六)。
三、活动安排
今年的活动由主场活动和系列活动组成。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主场活动以云主场直播的模式,线上为主,线下为辅。
(一)制播公益宣传片
(二)制作公益宣传电子海报
部宣教中心将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设计制作宣传海报,电子版将在部门户网站发布,请各单位积极下载使用。
(三)主场活动
今年的主场活动采取云直播方式,以“国家版图知识走进互联网企业”为主题,联合学习强国、澎湃新闻、央视频、腾讯 *** 课堂等新媒体平台及部各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 *** 直播活动。主要内容有:聚集地图的规范使用,结合今年形势,宣传地理信息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灾减灾等方面发挥的支撑保障作用等。采取专家讲课、主题互动交流和好书推荐等环节。
(四)系列活动
1、推送手机开屏公益广告。联合腾讯、百度、澎湃新闻、高德地图等平台,制作主题公益开屏广告,在APP开屏主界面推送。
2、推出国家版图知识闯关游戏。制作推广手机微信小程序“国家版图知识开学摸底考”,制作问答和图形辨别等闯关有奖游戏。
3、录制播出自然资源云讲堂·国家版图知识视频课件。
邀请地图专家录制“普及国家版图知识”课件和“规范使用互联网地图”课件,宣传周期间在哔哩哔哩首播,同时在全网播出。
4、地图好书推荐。征集部分国家版图知识和优秀地图文化主题出版物,联合光明网、澎湃新闻、部官方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推荐。
(五)各地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联合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地测绘科普基地及相关展览场馆可根据实际积极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合作,特别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精心设计活动内容,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的国家版图意识,倡导规范使用标准地图。各项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 *** 、官僚主义,厉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整理本地区宣传活动的照片、视频、文字及其他资料,并搜集本地区主要媒体对活动的宣传报道,于9月20日前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
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
1、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
2、地图知南北,导航走世界
3、加强测绘法治宣传,增强测绘法治意识
4、加强测绘统一监管,规范测绘市场秩序
5、定位导航精准服务,为国为民测绘先行
6、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7、提高国家版图意识,维护 *** 领土完整
8、保护测量标志人人有责,服务经济建设利国利民
9、维护地理信息安全重于泰山,促进测绘成果共享普惠大众
10、贯彻测绘新法,强化市场监管,优化保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测绘地理信息作为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工作,在我国古代就被广泛用于各行各业。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保障测绘地理信息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使用测绘成果、提供地理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领导,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基础测绘管理和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促进地理信息共享,推进军民融合,维护 *** 、安全和利益。
第四条 省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以下分别简称设区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组织科学技术攻关,加强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建设测绘地理信息创新体系。
对在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的创新、进步和测绘成果管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
第六条 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省级基础测绘。省级基础测绘包括:
(一)建设与维护省级测绘基准体系;
(二)获取与处理航空航天遥感数据资源;
(三)测制、更新1:5000、1:10000比例尺地形图、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等数字产品;
(四)建设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时空数据库系统及其数据库更新维护;
(五)编制与更新全省行政区地图;
(六)省管水域水下地形与沿海滩涂地形测量;
(七)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及其数据库更新维护;
(八)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省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
设区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基础测绘。市、县级基础测绘包括:
(一)建设与维护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测绘基准体系;
(二)测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等数字产品;
(三)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基础地理信息时空数据库系统及其数据库更新维护;
(四)编制与更新本级行政区地图;
(五)本行政区域内地理国情专题监测及其数据库更新维护;
(六)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
第七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将基础测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 *** 预算。
第八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基础测绘的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技术设计书组织实施本级基础测绘项目。
基础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应当符合规范,通过专家论证并报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第九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机制。省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不超过三年;市、县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不超过两年,其中城市建成区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不超过一年,行政区划、道路等核心要素应当即时更新。
第十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应当使用规定的测绘系统和测绘基准。
因城乡规划、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需要,中小城市和本省大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报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坐标系统相联系。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地区只能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第十一条 建立数字区域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财政投资的地理信息系统,应当采用全省统一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第十二条 因测绘进行航空摄影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军队测绘部门批准。
因测绘使用无人机进行摄影的,应当遵守航空飞行管制的有关规定。
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卫星遥感测绘资料、进行基础航空摄影的,由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提供成果。
第十三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制定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建立应急测绘保障机制,组织开展遥感监测、导航定位和地理信息数据申请、调取、传输等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测绘地理信息单位的测绘设备和测绘成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测绘设备毁损、灭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商相关部门并报本级人民 *** 批准后,发布地理国情监测信息。
从事地理国情监测的单位应当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定期监测、统计和分析地理国情,并对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质量负责。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附图涉及测绘的,应当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测制。
不动产测绘应当执行有关测量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符合的有关规定。不动产测绘成果应当由具有测绘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签字。
对不动产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
第十七条 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市政、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按照有关的工程测量技术规范进行,并接受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测绘成果
第十八条 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汇交制度。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应当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
使用测绘成果,实行统一标准、共建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十九条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省测绘成果汇交管理工作,可以委托设区的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测绘成果汇交和保管工作。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投资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单位,应当在测绘成果检验合格后三个月内,依法向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汇交的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有关单位和个人需要查询测绘成果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便利。
第二十条 测绘成果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提供测绘成果应当依法签订使用协议。对提供使用的测绘成果,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复制、 *** 、转借。确需复制、 *** 、转借测绘成果的,应当经该测绘成果提供部门或者权利人同意。
第二十一条 使用财政资金完成的测绘成果,用于 *** 决策、国防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应当无偿提供。无偿使用测绘成果的单位,不得将该测绘成果用于营利活动,并应当向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无偿提供本单位掌握的可用于基础测绘更新的资料。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价格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测绘成果属于秘密的,适用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确需向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资料的,应当进行保密技术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第二十三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实行异地备份。
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存放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保密、 *** 信息安全、消防及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 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由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与省人民 *** 有关部门、军队测绘部门会商后,报省人民 *** 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主要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长度等重要数据,江、湖、河、山、洞、岛等相关属性数据;冠以江苏江苏省等字样和依法由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的其他地理信息数据。
前款规定的内容属于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公布。
第二十五条 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
基础测绘和使用财政资金达到规定标准的其他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应当经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质量合格的,方可提供使用。财政资金的具体标准,由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确定。
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单位应当配合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
第二十六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和涉及测绘地理信息的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应当充分使用已有的适宜的测绘成果,不得重复测绘。
对前款所指项目,批准立项的有关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征求同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意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章 地图管理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和测绘地理信息、新闻出版广电、民政、教育、网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版图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版图意识。
中小学校应当结合相关课程加强版图意识教育,组织学生参加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八条 编制、出版地图和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应当遵守和省有关地图管理的规定。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和省有关规定向地图编制单位提供编制地图所需的现势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九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地图的标准样图,并定期更新,提供无偿使用。
编制行政区地图不得进行地理要素的有偿标载。
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和公开发行的交通图、旅游图等其他地图的,应当标载重要的机关、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图书馆等公共地理信息,并不得收取标载费用。
第三十条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全省性地图和主要表现地包含两个以上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的地图。
本省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由省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定。
生产制作附有国界线或者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的示意性地图图形的音像制品、标牌、广告以及玩具、纪念品、工艺品的,应当使用国务院批准公布的标准画法图图形;生产制作单位自行制作附着地图图形产品的,应当报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一条 地图集(册)、政务服务用图和互联网公益性地图审核,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地图内容审查工作机构审查。委托地图内容审查工作机构进行专业审查的,应当告知送审单位,地图内容审查时间,不计算在地图审核的期限内。
地图内容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负责地图审核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地图内容审查意见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第三十二条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按规定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进行安全检测,由地图安全审校人员负责地理信息审校、上传、发布工作,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五章 地理信息服务
第三十三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和支持测绘地理信息单位通过合作开发、资源置换、 *** 销售、技术服务等方式,提供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促进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组织测绘地理信息、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环保、民政、民防等部门建立健全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实现 *** 部门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
第三十五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基础测绘成果进行保密技术处理,及时向社会发布所形成的非涉密基础地理信息目录,增加基础地理信息供给,实现基础地理信息开放共享。
第三十六条 省、设区的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浏览、查询、接口等在线服务。
第三十七条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应当使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提供的地理国情专题监测信息。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涉水、大气、植被、土壤、矿产、地面沉降等生态保护地理国情专题监测,并按照要求及时提供。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和未采取保密措施的公共信息 *** 上传输涉及秘密的地理信息。
使用地理信息不得危害安全和公共利益。提供卫星导航定位技术服务的,不得泄露个人位置信息。
第六章 基础设施
第三十九条 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包括下列用于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标志、场地和平台:
(一)永久性测量标志;
(二)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三)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
(四)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
(五)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
第四十条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经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 *** 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应当符合标准和规范。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应当提交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站网、站点信息备案表等材料。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将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保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永久性测量标志保管实行津贴制度。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负责指派单位或者专人保管;乡镇人民 *** 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区域内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的保护工作。
第四十四条 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应当科学布点、合理设置。
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需要使用土地的,设置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占用建筑物的,设置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十五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供已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的分布信息。
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使用土地和使用效能的项目前,应当征求同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电力、广播电视、通信设施等电磁波发射装置系统的,应当避让已建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避免受电磁波发射干扰的安全控制距离不少于二百米。
第四十六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已有的一、二等和省级基础测绘设置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以及A、B、C级卫星导航定位点,由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组织维护;三、四等和由市、县级基础测绘设置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以及D、E级卫星导航定位点,由设区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组织维护。
第七章 资质资格和市场
第四十七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测绘资质审查、测绘资质证书发放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与测绘执业资格有关的活动。
测绘人员进行外业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测绘作业证件的发放、注册工作。
第四十九条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行招标、 *** 采购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涉及安全、秘密等不适宜公开招标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不得公开招标。
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转包;拟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经发包单位同意,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条件,不得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再次分包。
招标和 *** 采购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应当实行监理制度。
第五十条 招标和 *** 采购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承包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复印件报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分包的,应当附具分包合同文本复印件。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统一监管,利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动态监控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招标投标和 *** 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对投标单位测绘资质和市场信用、测绘评标专家资格、评标 *** 和中标价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应当每年按比例随机抽检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质量,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未经招标投标且低于成本承包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监督检验。
第五十四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管理,建立市场信用奖惩机制,向社会发布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服务。
第五十五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监督管理。
向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涉及秘密,不得危害安全。
第五十六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与安全、保密、工商、新闻出版广电、网信、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和保密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之一款规定,未使用规定的测绘系统和测绘基准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由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之一款规定,无偿使用测绘成果的单位将测绘成果用于营利活动的,由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进行安全检测的,由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违法分包的,由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相关部门可以暂停财政资金拨付。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承包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单位不按照规定备案的,由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六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测绘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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