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上面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的第三部分继续给大家分享,具体如下:
1,设计专项资质人员要求中非主导专业人员是哪些?
答:设计专项资质没有非主导专业人员。
2,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有效的个人业绩有没有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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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标准中未对个人业绩年限做要求。个人业绩终身有效。
3,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上的专业是“供热通风”,是否属于暖通专业?
答:可以认定为暖通相近专业。
4,申请市政工程设计(给水、排水、道路工程)资质,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是累加三个专业资质要求人数还按各专业要求的更高人数?
答:按各专业要求的更高人数,但需满足对个人业绩的要求。
5,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备两个注册执业资格,在资质申报时,是否可以重复计算?
答:不可以。
6,延续工程设计资质时,需要提供企业业绩吗?
答:不需要。
7,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非注册人员有学历和设计年限的要求吗?
答: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
8,已办理退休手续,但尚未到60周岁的人是否可以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申报?
答:可以。但须另外提供退休证明和与退休人员签订的返聘协议。
9,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有没有年龄的限制?
答: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只有在建筑设计事务所中允许一人年龄超过60周岁。
10,房地产开发延续一级资质时,提交材料的时间有没有限制?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时,应参照一级资质申报的要求提交材料,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在一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延续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受理延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