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办理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591737679GF00701
行使层级:县级
事项类别:承诺件
事项性质: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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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企业
法定时限:受理后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无
实施部门:永春县煤炭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无
联办机构:无
主办处室:行管股
联系电话:0595-23886601
监督和投诉电话:0595-23886575
年审批数量限制:无限制
权责清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权力来源:上级委托
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办理申请条件
煤矿企业证照齐全有效,或者煤矿建设项目持有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已核准的文件,并依法取得开工批文。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方式:
【三星】网上申请和预审,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四星】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纸质核验办结(只需领取结果文件时,提交纸质材料)
【五星】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不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须办结后领取结果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窗口收取
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办理流程:
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办理申报材料:
1*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要求:原件(收);份数: 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
2*《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评审意见书:要求:复印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
3*煤矿企业审定文件:要求:原件(收);份数: 原件份数1份;必要性:必要
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办理办理依据
1.《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第十二条 2.《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煤矿水害防治的通知》(闽安委办〔2007〕40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