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监理看资质升级需要材料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监理企业资质升级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目录一览:
- 1、办理监理公司资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求大神解答?
- 2、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条件?
- 3、办理监理资质都需要哪些条件?
- 4、谁知道监理单位资质升级需要什么材料?
- 5、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怎么升级?
- 6、监理需要审核材料报审的具体资料有哪些?
办理监理公司资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求大神解答?
甲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乙级以下由省建设厅审批,报住建部备案。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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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条件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以上人民币;(102号令对注册资金有详细要求,请对照办理)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监理业务手册》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
3、申请资质增项,需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建设厅进行审核,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省建设厅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六)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以上审核许可以属地要求程序为准。但基本相同。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条件?
A. 企业升级资质需要什么呢
先要看是什么行业的企业。
比如:
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企业应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2、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3、企业章程;
4、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5、验资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①任职文件②职称证件③身份证明④来源证明⑤聘用合同;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①职称证件②来源证明③聘用合同④身份证明;
8、近三年企业统计和财务报表;
9、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10、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11、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八条 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五)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六)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九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三)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第十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有关部门的初审同意后审批。第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
(六)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B.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1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和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注:一般工业机电安装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及其他工业机电安装工程。
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87号)是:
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企业应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2、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3、企业章程;
4、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5、验资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①任职文件②职称证件③身份证明④来源证明⑤聘用合同;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①职称证件②来源证明③聘用合同④身份证明;
8、近三年企业统计和财务报表;
9、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10、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11、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 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五)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六)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九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三)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第十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有关部门的初审同意后审批。
第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
(六)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C.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需要哪些条件
建筑企业资质二级升一级相关资料与要求: 一、企业资信能力 一、企业注册资本金陆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净资产吧000万元以上。(或陆000万以上) 三、企业近三年实缴建筑业营业税平均在一000万元以上。 四、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额度均在一亿元以上。 二、财务方面 一、近三年度的财务年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财务年度投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需要核对真实与准确性、是否符合审查要求)。 二、近三年度的统计报表(包括建筑业C一0一,C一0二,C一0三)(需要制定,核对,是否需要统计部门核验,并给予具章)。 三、注册资本金陆000万元的原始及历资增资的验资报告(需要核对真实与准确性、是否符合审查要求)。 三、各次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书(需要核对真实与准确性、是否符合审查要求)。 以上需体现资产陆000万元以上,近三年更高年经程结算收入达到二亿以上。 三、各项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等固定资产 一、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材料明细单(标明:型号、产地、出产日期、数量、功率、原值、净值)。 二、设备购置发票(提供复印件)。 三、主要设备台帐。 请参照一级资质核对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及检测等要求(净值是否在一千万以上,总功率及人均是否符合要求)。 四、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 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一)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参照升级条件核对)。 (二)企业一级建造师名单。 (三)企业缴纳社保人员名单(社保费缴纳基数、缴纳金额、发票、缴纳名单需社保局盖章)。 以上人员需有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注册证、社保缴纳证明,名单需核对审查要求,是否需签订劳合同等。 (四)审核要求 (一)企业经理具有一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核实相关中级职称及工作经历) (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0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一项合同额一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需与代表业绩中的项中任技术负责人) (三)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 (四)企业经营负责人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5)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一二人。 (陆)企业具有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陆0)人,其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一0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人员齐全。 (漆)企业具有中高级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一0人。 (吧)企业从事设计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不少于二0人,注册人员不少于二人,其中: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人员齐全。(满足本条标准的,承包范围含施工图设计) (9)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或经济管理的人员不少于三00人。 (一0)企业缴纳社保人员的人数不少于三00人(申报前不少于三个月)。 (一一)企业总人数不少于陆00人。 五、代表工程业绩 (一)中标通知书 (二)施工合同 (三)施工许可证 (四)验收资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是示否可行,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表、相关图片) (五)预决算资料 (六)施工图(设计图、CAD图、蓝图) (七)工程量清单 (八)招标通知书 应注意事项: 一、所提供项目资料应能反应相应升级要求,图纸与验收资料应一致; 二、所提供业绩不要超资质或项目经理执业范围承包; 三、中标合同及结算款应不低于定额;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四项,工程质量合格。 一、高度一00米以上的建筑物; 二、二吧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单体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四、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二5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三0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六、科技进步指标 一、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50万元; 二、已建立内部局域中国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中国络化; 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中国站; 三、制定了企业工程项目质量标准。 四、企业近三年使用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二项以上
D. 建筑公司资质三级升二级,需要什么
要符合国家规定,如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以及企业工程业绩。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4)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条件扩展阅读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一个分级标准。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
E.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是什么意思
一、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可从网上下载或到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领取)或相应电子文档。市政工程资质应向局城建处申报。市政工程增项资质仍由建管处负责。
1、特级、一级、二级一式4份;
2、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消防设备工程等方面资质的专业(跨行)一式6份;
3、市区三级资质一式3份,县级三级资质一式4份。
二、制作附件材料:三级1套(视情可装订一本或二本),二级以上分上下册共2套,标准A4纸,硬质封面: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附件材料》(综合类或之一册或上册)装订成册,所需材料均为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二级以上必备);
2、企业章程及修正案;
3、原资质证书(正本、副本,不得缺页);
4、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生产情况、财务情况统计报表:最新年度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升级企业提供);
5、老企业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新成立企业的最新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市建设局签字)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升级企业);
7、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料:任职(聘用)文件、个人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
8、企业经理资料:任职(聘用)文件、个人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9、三总师资料: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任职(聘用)文件、个人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10、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一年以上房屋的合同;
11、验资报告:文书、股东出资分配表、银行结帐单、申报二级以上的还应有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建筑业管理处核对该申报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
1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清单、发票或与租赁工程单位有长期租赁合同、与质量检测单位签订的联营协议;
13、代表工程及有关材料:五年内完成的代表性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施工许可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安全施工证明、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结算发票。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附件材料》(技经人员资料或第二册或下册),以下复印件均按高、中、初职称顺序装订,调入的人员附调动介绍信:
1、企业项目经理相关材料:名单、任职(聘用)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2、企业工程类人员相关材料:任职文件、聘用文件(聘用协议、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中级以上);
3、企业经济类人员相关材料:任职文件、聘用文件(聘用协议、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中级以上);
4、企业会计类人员相关材料:任职文件、聘用文件(聘用协议、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中级以上);
(注:外聘人员必须签订2-5年的聘用合同,按先工程类后经济类装订,并含有身份证、聘书)
三、下列内容为改制、分立或合并重组的建筑业企业要求:
1、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结构及资产情况说明;
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最新年度审计报告,其中国有企业还需要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
3、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结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说明。 4、新企业与原企业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说明
四、专家审查:
1、每季度第二个月15日前由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分管同志收集材料,备好资料。
2、第二个月20日左右抽调专家库专家3-5名,对上报的企业进行逐家审核,参加审核的企业要带齐附件材料所对应的原件。合格后经建设局建工、安全、财务等部门检验后,报建设局局长会议终审。
3、第三个月的10日前报建管局审批。
五、上网:
对省建管局批复的新企业,由建设局建管处统一收取300元人民币到省厅信息中心购买企业版密码锁(亦可企业自己购买),严格按申请表内容上网。
六、注意事项:
1、建筑业企业可申请一项主项资质,多项增项资质(不超过5项);
2、申请材料中要求企业加盖印章或印鉴的,复印公章或印鉴无效;
3、申请审查材料至少保存三年;
4、建立企业管理档案,对企业实施跟踪管理:企业连续三年年捡合格方可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年审不合格或两年基本合格的要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5、材料装订必须有目录索引,字迹端正,使用中文宋体;
6、文中所说社会保险重点是指养老保险,通俗说,企业必须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办齐养老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与中级职称以下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F. 资质升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资质升级的条件都是什么
如果建筑企业想要办理资质升级,必须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
一、资质升级条件
1、建筑企业经营年限符合要求
由省建设厅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连续经营三年及三年以上;
由省建设厅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连续经营两年及两年以上。
2、符合资质升级标准。
3、无违法违规行为。
符合以上条件,就可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
二、资质升级注意事项
1、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要如实填报有关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资格并做严
肃处理。
2、企业分立成立新的企业申请资质,原企业资质需重新核定,原企业和新企业应同时向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提供申请资料。
建筑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了注意以上几点还要留心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升级的时间以及资质升级需要准备的材料。
G.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需要几年
建设工程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有年限要求吗?
但是资质升级办理的实践中,我们发现,资质升级客观上是有时间要求的,原因就在于资质升级需要的工程业绩是需要工期完成的。例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一个工程的工期通常在100个工作日以上,如果资质升级要求4项或以上的工程业绩,客观上就要求咱们企业取得的资质年限要达到至少1年的时长,我们的工程业绩按常理才能完成,这样才符合工程周期常理!
H.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有什么新规定
建筑资质类型基本包copy括几大类: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在以前这些建筑资质证书的申请、升级、变更等都需要到相应的建筑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办理,建筑企
业需要准备纸质化的申请材料并且申请材料要按照规定组卷。
而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后,资质办理部门将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建筑企业需要通过资质申报软件进行申报,在申报后建筑企业只需提交申报材料公函和带有条形码、公章的资质申请表即可。
I.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1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企业应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2、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3、企业章程;
4、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5、验资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
①任职文件
②职称证件
③身份证明
④来源证明
⑤聘用合同;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①职称证件
②来源证明
③聘用合同
④身份证明;
8、近三年企业统计和财务报表;
9、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10、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11、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9)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条件扩展阅读: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失败的原因:
1、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企业隐瞒不报的。
2、企业主要人员中,有证书要求的人员,未能获得相关证书就上岗的。
3、企业建筑资质生疏被挪作她用的,如将资质证书出借、租用或者非法 *** 的。
4、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以非法的各项手段,通过相关不正当的途径获得各项工程承包的。
5、工程业绩材料中,超越本公司资质或以其他公司名义进行相关承包工程的。
6、建筑企业承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办理监理资质都需要哪些条件?
办理甲级监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产。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得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事务所资质标准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谁知道监理单位资质升级需要什么材料?
你搜这个文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上面会找到详细要求。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为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以下简称158号部令)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条件
(一)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已具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自2007年8月1日起应按照158号部令要求提出资质申请。
(二)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完相应的执业人员注册手续后,方可申请资质。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事务所资质。
(三)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已获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专业资质,应从专业乙级、丙级资质或事务所资质开始申请,不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申请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也可以直接申请专业乙级资质。
(四)已具有专业丙级资质企业可直接申请专业乙级资质,不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已具有专业乙级资质申请晋升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应在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及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
(五)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主营业务以外的专业工程类别监理企业资质的,应从专业乙级及以下资质开始申请。
主营业务是指企业在具有的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中主要从事的工程类别业务。
(六)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专业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应满足已有监理资质所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标准后,方可申请。申请综合资质的,应至少满足已有资质中的5个甲级专业资质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数量。
(七)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人员、工程监理业绩(包括境外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均是以独立企业法人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各项指标不得重复计算。
二、申请材料
(八)申请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的复印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8、企业近2年内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工作总结和监理业务手册;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九)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与主营业务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监理资质的,除应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八)条1、2、3、5、6、7、9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具有的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十)申请专业乙级和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需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八)条1、2、3、5、6、7、9所列材料,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十一)申请事务所资质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4、合伙人组成名单、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以及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5、办公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应提 *** 权证明复印件;办公场所属于租用的,应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双方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6、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十二)申请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延续的企业,需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八)条1、2、4、7所列材料,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申请事务所资质延续的企业,应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十一)条1、2、4所列材料。
(十三)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建设部负责办理。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其中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其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需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办理。
(十四)企业改制、分立、合并后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除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八)条所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或重组的情况说明,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2、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十五)
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本实施意见第(八)条1、2、3、4、5、6、7、9所列的材料。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具有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
(十六)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材料应包括:《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附件材料;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涉及申请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资质的,每增加申请一项资质,申报材料应增加二份申请表和一份附件材料;
3、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应分开装订,用A4纸打印或复印。附件材料应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填写顺序编制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审查查找。复印材料要求清晰、可辨;
4、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填写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5、工程监理企业申报材料中如有外文,需附中文译本。
三、资质受理审查程序
(十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对于手续不全、盖章或印鉴不清的,资质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资质受理部门应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中的附件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确认企业附件材料中相关内容与原件相符。对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及附件材料、报送文件一并报建设部。
(十八)工程监理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逾期不申请资质延续的,有效期届满后,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开展工程监理业务,应按首次申请办理。
(十九)工程监理企业的所有申报材料一经建设主管部门受理,未经批准,不得修改。
(二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事务所资质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十一)对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后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资质核定:
1、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158号部令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工程监理企业的,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158号部令的审批程序对分立后的企业分别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二十二)对工程监理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应保存5年。
四、资质证书
(二十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专业甲级资质、乙级资质、丙级资质证书分别打印,每套资质证书包括一本正本和四本副本。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的计算时间以资质证书最后的核定日期为准。
(二十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全国通用,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158号部令规定以外的其它准入条件,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二十五)工程监理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应首先在全国性建设行业报刊或省级(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然后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补办资质证书的书面申请;
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五、监督管理
(二十六)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依法对本辖区内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情况实施动态监督管理。重点检查158号部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的有关内容,并将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具体抽查企业的数量和比例由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集中监督检查。由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
2、抽查和巡查。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检查。
(二十七)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按以下程序实施监督检查:
1、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其中集中监督检查方案应予以公布;
2、检查应出具相应的检查文件或证件;
3、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4、实施检查时,应首先明确监督检查内容,被检企业应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予以通报;对于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要求的监理企业,应及时上报资质许可机关,资质许可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撤回其相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对于拒不提供被检资料的企业,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提供被检资料;
5、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并由被检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6、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汇总,连同有关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建议书面告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二十八)工程监理企业违法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工程监理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报告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其中对综合资质或专业甲级资质工程监理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须通过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报建设部。
六、有关说明
(二十九)注册资本金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实收资本金。
(三十)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在本企业注册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注册于两个及以上企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标注的注册专业。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两个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同一监理企业注册的,可以按照取得的注册执业证书个数,累计计算其人次。
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其注册人数和注册人次应分别满足158号部令中规定的注册人数和注册人次要求。申请综合资质的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应不少于15人次,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次。
(三十一)“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是指企业自申报之日起前2年内独立监理完成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企业申报材料中应提供相应的工程验收证明复印件。
(三十二)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事故发生日为准。
(三十三)具有事务所资质的企业只可承担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级三级且非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七、过渡期的有关规定
(三十四)158号部令自实施之日起设2年过渡期,即从2007年8月1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止。过渡期内,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以及申请企业分立的,按158号部令和本实施意见执行。对于准予资质许可的工程监理企业,核发新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旧的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作废。
(三十五)过渡期内,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申请资质更名、遗失补证、两家及以上企业整体合并等不涉及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他专业资质的,可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并换发新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新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09年7月31日。
(三十六)建设主管部门在2007年8月1日之前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在过渡期内有效,但企业资质条件仍应符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的相关要求。过渡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应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本辖区内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过渡期届满后,对达不到158号部令要求条件的企业,要重新核定其监理企业资质等级。
对于已取得冶炼、矿山、化工石油、电力、铁路、港口与航道、航天航空和通信工程丙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过渡期内,企业可继续完成已承揽的工程项目。过渡期届满后,上述专业工程类别的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三十七)已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但未换发新的资质证书的企业,在过渡期届满60日前,应按158号部令要求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换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材料,不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对于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资质许可机关给予换发新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旧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作废;对于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由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158号部令的审批程序和标准给予重新核定,旧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作废。过渡期届满后,未申请换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其旧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附件: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填表说明。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怎么升级?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的条件》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甲级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4.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 乙级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4.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 丙级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 4.承担过二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更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相应等级的监理企业能承包工程(建筑类)的大小如下: 工程等级的界定见:
监理需要审核材料报审的具体资料有哪些?
凡是使用在本工程实体上及施工安全设施上的材料、设备、半成品的质量证明资料都应向监理报验准用。否则什么叫质量控制、安全监控?
报验单附进场批次数量产地清单、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其中水泥、钢材、砌块、砂、石、防水材料、节能保温材料等还必须有进场见证取、送样复试报告单。
施工单位在工程正式开工前须上报监理的资料: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投标文件-------复印件一份
3、施工合同
4、开工申请报告
5、资质证明材料
①单位资质材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②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质检员证.施工员证.安全员证.材料员证。含特种工种人员操作证:电工架子工焊工等。
③测量放样记录:测量控制点复核记录控制(转)点布设记录水准点布设记录
原始地形复测记录等。
④设备、材料报审: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包括驾驶人员的机械操作证,如需使用特种设备须有当地 *** 监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及本特种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
6、施工组织设计
7、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关于监理看资质升级需要材料和监理企业资质升级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