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合并资质升级通知,建筑企业合并资质升级通知怎么写

2024-06-02 资质升级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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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建筑企业合并资质升级通知,以及建筑企业合并资质升级通知怎么写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录一览:

资质升级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求助

资质升级需要准备的材料很多,比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等等都是不可缺少的,那么资质升级具体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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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5、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标准中要求)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与申报资质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原注册(或工作)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及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已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8、标准中对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有特殊要求的,应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9、代表工程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等不能反映层次、跨度、高度、造价等技术指标的,需提供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10、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和《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与材料消耗情况》表);

11、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2、资质标准对企业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企业应出具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13、对企业分立、合并后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分立、合并情况说明;

(2)企业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3)分立、合并前原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验资证明;

(5)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工程业绩及相关设备的分割、合并情况;

(6)企业分立或合并,原企业仍保留资质的,应与分立或合并后的企业同时申报。

所以资质升级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的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当然主项资质等级不能低于辅项资质等级,必须得先升主项资质,然后升辅项资质;

企业资质升级非注册类人员数理必须达到资质标准更低限制,并保证证书的真实性;

企业资质升级还需要注意注册类的人员数量及专业,必须符合资质标准更低要求;

企业机械设备需要达标;

由于在办理的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很复杂,所以建议找专业的人员来做比较好,山东省内的可以找济南弘建来帮忙呀

建筑企业合并资质升级通知,建筑企业合并资质升级通知怎么写

取消,合并建筑资质大盘点,其对建筑业带来哪些

已经取消/拟取消的资质大致情况

01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企业已持有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02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

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

03招标 *** 资质或将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据招标投标协会的座谈会通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取消招标 *** 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等会议内容进行研究座谈,在国务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标 *** 资质或将被取消。

04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

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将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离正式文件出台应该不会很长。

05工程咨询资质拟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已合并的建筑资质

1、建筑防水工程和防腐保温工程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建筑智能化工程和电子工程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工程和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高耸构筑物工程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电信工程并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7、堤防工程并入河湖整治工程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

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9、炉窑工程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并入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0、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1、管道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资质不断简化与取消的改革之路

(一)《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淡化企业资质

2014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加快研究修订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合理设置资质标准条件,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印发,直接取消/并入/合并等共取消24项专业承包资质,劳务资质取消等级划分

2014年1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与原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相比,调整力度很大,其中:

直接取消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8项专业承包资质;

高耸构筑物工程、电信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火电设备安装工程、炉窑工程、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管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12项专业承包资质并入相应总承包资质;

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8项资质进行了合并。

(三)住建部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特级、一级资质标准

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简化特级资质标准要求,放开承包合同金额限制。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3)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四)劳务资质取消试点在安徽、浙江和陕西进行

2016年4月,住建部下发文件,同意在浙、皖、陕3省开展劳务用工改革试点。5月,浙江、安徽、陕西3省陆续公布《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安徽:自2016年6月1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

浙江: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积极发展建筑业专业作业企业。

陕西:弱化劳务企业资质,发展小微建筑专业技能企业。

2017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吴慧娟司长一行,到安徽就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安徽调研,坚定了在全国推广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信心。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提出: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全国取消的文件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现在基本全国的申办点都已经停止申办劳务资质了。

(五)住建部出台《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取消建造师等人员要求

2016年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出台重磅文件《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直接取消了资质标准中的建造师等人员要求,进一步简化了资质标准要求,同时《通知》提升了一级资质标准、二级资质标准的业绩要求。

(1)除各类别更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3)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

(六)国务院颁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进一步简化资质类别与等级设置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着重强调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七)住建部2017年度工作要点中进一步明确: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修订资质标准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公布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2017年将做好深化建筑业重点环节改革、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15项工作。

根据发布的工作要点,2017年将是建筑业政策调整的大年,其中多项政策涉及资质管理。

一、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

二、推进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修订建筑施工专业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专业作业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建筑法》修订工作。

三、简化企业资质标准。修订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八)住建部下发通知:正式取消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三、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核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13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九)招投标大变革!招标 *** 资格或被取消!

2017年7月31日,受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将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关于工程招标 *** 机构资质管理的条款修订收集意见:1.取消招标 *** 资格。2.招标 *** 资格取消后, *** 和协会应从哪些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自律。

招标 *** 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应该会被取消,十八大之后已经取消三项资格:分别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 机构资格、通信建设项目招标 *** 机构资格、 *** 采购 *** 机构资格。

全面取消招标 *** 资格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 *** 服务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需要开放竞争。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市场是在三大基本规律支配下实现其运作过程,不受人们的意志而转移。

(十)《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工程咨询资质拟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6月住建部发布《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取消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多项指标要求。

7月住建部发布《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监理资质要逐渐与注册人员数量分离。

7月17日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中未再提及“工程咨询企业需取得相应资格”的要求,或将率先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关于企业资质管理的几点预判

通过以上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政策,关于企业资质未来发展趋势有几点判断,仅供参考!

之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逐渐简化弱化是必然的方向;

第二、资质会不会全部取消?认为全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哪些资质会被取消?认为市场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质量风险低、不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资质或将被取消!例如:已经取消的园林绿化资质、正在研究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将是取消的重点;

第四、哪些资质不会被取消?认为涉及国计民生、 安全质量风险高、技术难度大的资质短时间内被取消的可能性低,例如:各类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五、没有取消的资质改革的趋势?住建部明确提出今年将修订资质标准,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企业经营的核心是信誉与业绩,这是资质将引导的方向,也是趋势。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是什么意思

一、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可从网上下载或到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领取)或相应电子文档。市政工程资质应向局城建处申报。市政工程增项资质仍由建管处负责。

1、特级、一级、二级一式4份;

2、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消防设备工程等方面资质的专业(跨行)一式6份;

3、市区三级资质一式3份,县级三级资质一式4份。

二、制作附件材料:三级1套(视情可装订一本或二本),二级以上分上下册共2套,标准A4纸,硬质封面: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附件材料》(综合类或之一册或上册)装订成册,所需材料均为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二级以上必备);

2、企业章程及修正案;

3、原资质证书(正本、副本,不得缺页);

4、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生产情况、财务情况统计报表:最新年度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升级企业提供);

5、老企业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新成立企业的最新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市建设局签字)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升级企业);

7、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料:任职(聘用)文件、个人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

8、企业经理资料:任职(聘用)文件、个人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9、三总师资料: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任职(聘用)文件、个人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10、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一年以上房屋的合同;

11、验资报告:文书、股东出资分配表、银行结帐单、申报二级以上的还应有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建筑业管理处核对该申报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

1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清单、发票或与租赁工程单位有长期租赁合同、与质量检测单位签订的联营协议;

13、代表工程及有关材料:五年内完成的代表性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施工许可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安全施工证明、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结算发票。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附件材料》(技经人员资料或第二册或下册),以下复印件均按高、中、初职称顺序装订,调入的人员附调动介绍信:

1、企业项目经理相关材料:名单、任职(聘用)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2、企业工程类人员相关材料:任职文件、聘用文件(聘用协议、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中级以上);

3、企业经济类人员相关材料:任职文件、聘用文件(聘用协议、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中级以上);

4、企业会计类人员相关材料:任职文件、聘用文件(聘用协议、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中级以上);

(注:外聘人员必须签订2-5年的聘用合同,按先工程类后经济类装订,并含有身份证、聘书)

三、下列内容为改制、分立或合并重组的建筑业企业要求:

1、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结构及资产情况说明;

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最新年度审计报告,其中国有企业还需要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

3、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结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说明。 4、新企业与原企业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说明

四、专家审查:

1、每季度第二个月15日前由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分管同志收集材料,备好资料。

2、第二个月20日左右抽调专家库专家3-5名,对上报的企业进行逐家审核,参加审核的企业要带齐附件材料所对应的原件。合格后经建设局建工、安全、财务等部门检验后,报建设局局长会议终审。

3、第三个月的10日前报建管局审批。

五、上网:

对省建管局批复的新企业,由建设局建管处统一收取300元人民币到省厅信息中心购买企业版密码锁(亦可企业自己购买),严格按申请表内容上网。

六、注意事项:

1、建筑业企业可申请一项主项资质,多项增项资质(不超过5项);

2、申请材料中要求企业加盖印章或印鉴的,复印公章或印鉴无效;

3、申请审查材料至少保存三年;

4、建立企业管理档案,对企业实施跟踪管理:企业连续三年年捡合格方可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年审不合格或两年基本合格的要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5、材料装订必须有目录索引,字迹端正,使用中文宋体;

6、文中所说社会保险重点是指养老保险,通俗说,企业必须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办齐养老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与中级职称以下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合并后资质如何合并

企业合并后资质不可以合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

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

扩展资料:

企业资质申请:

基本条件

申请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机构;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计算机、仪器、仪表等设备;

四、符合所申请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新设立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办理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手续。

央企条件

凡属中央管理的企业申请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将申报材料报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企业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承担过的工程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

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企业承担过的通信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实地考核,对符合资质评定标准的颁发《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非中央条件

非中央管理企业申请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将申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企业承担过的通信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实地考核,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资质评定标准的,报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审批。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根据申请材料,对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 资金数量、固定资产以及实际业绩进行综合评价,经审查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发给相应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

建筑企业资质怎么升级和升级流程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办理流程如下:

1、满足资质升级条件,准备企业符合要求的材料。

2、材料准备充分后,到所属地区的建筑主管部门申请。

3、建筑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审核企业的资格。

4、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颁发相应资质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在资质升级办理中,企业办理三级升二级资质的,需经过所在地的省级建筑部门审核;办理总承包资质二级升一级的,企业还需要报建设部审批。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注意事项:

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反国家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公众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包含哪些内容?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

(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设区的市人民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五)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更低等级资质核定。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七)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八)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九)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十)《标准》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内容,可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情况,批准相应的资质内容。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可参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条件提出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颁布,并限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4-1。

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

(十一)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除外)、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企业资产的审核,由企业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建筑企业”)直接申报的,由中央建筑企业审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中央建筑企业将审核结果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审核结果与企业基本信息一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公示,并组织抽查。

(十二)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的,承继原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申请重新核定,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建筑企业合并资质升级通知和建筑企业合并资质升级通知怎么写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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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出疏忽点

    我们在了解您公司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公司目前不利于资质申请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申请资质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经营情况的资质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公司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资质代办方案及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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