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疫情期间资质升级政策,以及疫情资质证书延期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录一览:
- 1、建筑丙级资质2021年是可以升级到乙级吗
- 2、成都受疫情影响无法进行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90日
- 3、疫情期间资质证书过期怎么办
- 4、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 省建设厅发布18条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 5、关于国家政策对企业的资质延续推迟是利是弊?
建筑丙级资质2021年是可以升级到乙级吗
可以的2021年新政策丙级资质直接就是乙级了
取消其他行业的专业资质,并入相应行业资质,原甲、乙级专业资质并,入相应等级的行业资质,原丙级专业资质并入乙级行业资质。
资历和信誉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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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2技术条件
(1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 2 )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3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 1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 2 )有完善的质星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取消其他行业的专业资质,并入相应行业资质,原甲、乙级专业资质并入相应等级的行业资质,原丙级专业资质并入乙级行业资质。
成都受疫情影响无法进行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90日
成都本土疫情发生后,为确保疫情防控与审批服务“两不误”,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推动审批工作有序开展。8月3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减少企业办证压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将延长。
市场监管部门倡导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线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延时办等企业群众安全办事,涉疫审批事项、急需事项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更大限度减少“面对面”审批,做到精准防控不放松、提升服务不缺位。
线上办公“不掉线”,审批服务“不停歇”。7月18日至7月29日各渠道“不见面”咨询1218人次,全程网办受理334件、办结270件。
此外,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助企纾困延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公告》(川市监公告〔2022〕24号),针对当前及今后省疫情防控形势,决定对按规定提交资质延续申请的但受疫情影响无法实施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90日(当轮疫情社会面清零之日计),进一步减少企业办证压力,促进经济稳步恢复。
疫情期间资质证书过期怎么办
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解除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可办理许可证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行提交延期申请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可办理许可证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 *** 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 省建设厅发布18条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凤凰网房产杭州讯 2月12日,浙江省建设厅出台18条政策举措,全力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发展,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大“三服务”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支持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
1.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中可用于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等其他费用由总额的20% 提高至30%。2020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顺延3个月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
2.争取物业服务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 *** 争取相应补助,争取按照生活服务类标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
3.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工期延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
4.减轻建筑业企业资金负担。对在疫情严重地区新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协商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
5.及时提供工程造价调整依据。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价格重大变化,相应调整方式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用情势变更,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中“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方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大人工、材料价格的采集、测算、调整频率,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预警,为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提供依据。
三、支持市政公用企业
6.争取市政公用企业财税政策支持。对保障城市运行的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税务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市政公用项目因疫情防控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经营合同期限届满的,予以合理顺延。对连续开展环卫作业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补贴和奖励。
7.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生产运营。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主动协调发改、经信、公安交管、卫健等部门,积极保障供水、供气、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在保证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公共照明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功能性和安全性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养护绩效评价标准,鼓励养护单位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巡查。鼓励各地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疫情防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纳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范围,给予资金补助。
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8. 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行开工建设,并及时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部门,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2020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开工前有关审批事项,施工图事前审查改为事后审查。
9.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对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优先保障开(复)工,优先供应材料物资,优先调配人员力量。对其他类项目,帮助企业创造条件有序开(复)工。开(复)工申请材料可通过智慧工地系统网上申报、在线服务。安全记录良好且具备复工条件的可采用承诺制方式复工。
10.激励棚改项目开(复)工。对及时开(复)工的棚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优先支持。各地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要对及时开(复)工棚改项目予以倾斜。
11.引导企业开展销售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按规定复工后,其销售机构和门店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可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鼓励通过线上销售平台开展销售、中介业务。
五、降成本、降租金、降缴存比例
12.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各地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落实好“工业用水用气价格下调10%、期限为3个月”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由企业用户补缴各项费用,免除违约金。针对国家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医院等免于征收超计划(定额)水费,并按公用福利用户气价收费,期限为6个月,自2020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13.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用。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减免1至3个月租金;领取租赁补贴的,按当地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发放1至3个月租赁补贴,或增发1至3个月租赁补贴;疫情严重地区可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或补贴发放时间。各地要指导用工单位做好符合减、补条件人员的汇总、审核,并做好租金减免、补贴发放等工作。要继续做好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对经济收入困难家庭予以适当的租金减免。
14.调整住房保障阶段政策。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对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因疫情防控延误住房保障的家庭,应补发延误期间对应标准的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租赁补贴。对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及运营管理单位因疫情防控额外产生的物资采购、人员成本等费用支出予以适当补助,具体政策由地方制定。
15.降低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缓缴,待经营正常后恢复正常缴存。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其所属职工视同连续正常缴存。
六、加大“三服务”力度
16.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统一顺延。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
17.信用激励疫情防控贡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经县级以上党委、 *** 及有关部门认定,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评价,可在2020年底前申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有关企业资质时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18.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各地要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深化“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指导协调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法律、金融、保险、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指导服务,支持企业发展。
关于国家政策对企业的资质延续推迟是利是弊?
近些时间,资质改革一直都比较频繁,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今年3月份的时候,住建部下发《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对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企业资质延期,是深化建筑行业“放管服”的重要举措,将会对建筑行业、建筑企业、甚至建造师造成重要影响。
当时的通知一出,不少企业直呼叫好,其中大部分原因是因为资质审批延期,代表着企业为了申请资质而需要的人才可以减少,对企业来说减少了成本。加之疫情的影响,企业减少成本的同时也造成了建造师等职业的需求下降。
继3月份后,企业资质又延期
继上次资质延期后,6月30日住建部再次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明年年底。
因为这意味着,再一次将“上次延期”的企业资质延期,如果你的企业资质是在2020年3月份到期,那么恭喜你,3月份之后您也不需要去进行新的资质申请,而是自动延期到2021年底!
为什么企业资质会进行频繁延期?
今年的企业资质一直断断续续的进行改革,至今已经是今年企业资质第二次延期了,这在往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为什么会这样?解忧小编总结了一下原因,可能有以下2点:
1、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企业资质做延期调整,减轻企业压力。
2、近年资质改革要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已刻不容缓,延期资质能够给资质改革一些时间做改革,适应其改革要求。
企业资质进行频繁延期,有何影响?
1、减少企业成本
资质证书有效期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建筑企业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资质证书到期的,都不需要进行资质延续,减少了申请资质时耗费的人力物力,减少了企业成本。
2、企业后期资质申请竞争加剧
资质延期,意味着此前、同一时期、甚至之后一段时间的企业资质到期可能都会统一到2021年12月31 日,建筑企业资质办理需要一系列程序,如果扎堆进行,可能会使市场上的资质证书匹配难度,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大。
3、建造师证书需求变化
短期来看,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延长,建筑企业对于建造师证书的需求量也将下降,会使得市场上证书数量增加,相应的证书价值也会降低。
但是长期来看,家对于“新基建”以及各工程的投资加大,未来建筑行业发展的空间和潜力还很大,政策会造成短期内证书的价值下降,相同的,也会造成其价值上升。加上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规范化,认证合一常态化,建造师证书在未来仍有很大升值空间。
此外,建筑企业资质延期,虽然对企业来说有不少利处,但并不代表企业就可以不受监管、完事大吉了!资质延期的同时,相关部门必定也会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核查,企业对于资质证书要求的人员业绩等仍不能放松警惕,否则将会面临严重处罚。
关于疫情期间资质升级政策和疫情资质证书延期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