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证单位年度自查填报已开始,人员和设备等方面今年也实行新的政策,电力设施许可证人员和设备标准变更,如何填报?填报内容有哪些?此次自查也需按新的政策内容进行,具体详情请认真阅读!
电力设施许可证人员和设备标准变更,如何填报?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自查对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满一年的企业。
二、截止时间
2021年4月30日前
三、填报方式
各有关企业应通过南方能源监管局门户网站业务办理入口登录南方能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在线填报2021年度许可自查报告。
四、自查内容
1.人员方面
(1)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
(2)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质检员、进网作业电工须专人专岗,不可以在技术及经济及管理人员中兼岗。(可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的通知》(国能资质〔2015〕253号文)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2号文)参考自查。)
(3)取消预算员、安装工长的人员和数量要求
(4)电工的进网作业许可证过期的,或者电工数量或种类不满足许可条件的,须将相关说明材料发至广东省能源协会邮箱,根据协会的要求更换和培训获取新证。
2.设备方面
(1)持证企业应当对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工机具设备条件(2017版)》进行自查,填报机具设备表。
(2)持证企业自有的机具设备可以填报,租赁或借用机具设备不需填报。
(3)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证明材料(发票)不需上传。
3.业绩方面
自查周期内承揽的电力工程项目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竣工完成的工程项目。
4.基本情况方面
(1)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资产损益表(或报送税务机关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指:企业2021年初报送税务机关的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21年12月的损益表。
(2)发生变化的企业主要从业人员指:与上年自查报告对比,企业发生变化的主要从业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建造师、质检员、电工等。如有新增,需提供增加的从业人员表,注明岗位,同时上传身份证以及相应的证书。
(3)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指:企业2021年2月或3月的从业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小编推荐:
办理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常见十五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