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冬季及元旦、春节期间住建领域
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建发电[2019]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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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出现持续降温天气,为切实做好冬季及元旦、春节期间全省住建领域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确保我省新年安全质量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安全质量思想认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质量“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甘建质〔2019〕371号)等文件,抓紧研究部署冬季及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质量监管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安全质量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基坑支护、市政工程隧道及地下暗挖等重点部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实施等关键环节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尽更大可能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干扰。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施工项目要有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在现场带班,施工作业期间不离岗。对已停工项目,要重点检查现场值班制度、扬尘防治、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触电等措施落实情况。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市政管理运营单位要以冬季供热设施、管网、供水、城镇燃气稳定安全运行为主线,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厂、垃圾处理、供热和供气等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应急及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把整改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的全过程。也要完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提高环卫工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对城市公园、绿地内游览步道、栈道、护栏、码头、缆车、索道以及各种游船、车辆等设施要进行认真排查,确保 “两节”期间安全运行。
三、确保冬季施工工程质量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进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对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以及钢筋制作加工和混凝土配制、拌合、运输、浇筑、养护等重点工序进行重点监控,保证冬季施工各项质保措施落实到位。要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冬季施工标准规定的要求,是否压缩合理工期。要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冬期施工使用的材料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冬季施工各项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气温测量和测温记录的记载工作情况。要督促监理单位加强对冬季施工工程质量的监控力度和施工过程的检查,加大旁站监理力度,凡无冬季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的坚决禁止施工单位施工。
四、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通过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约谈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五、落实安全教育培训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施工、监理、物业、供水、供热、城镇燃气等单位在两节期间认真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的技能。
六、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特点,加强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更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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