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
办法(试行)》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处理
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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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至:zzgz@nea.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北京建设大厦2层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邮政编码100055),并在信封上注明“《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
附件:1.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2.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办法(试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8月29日
附件内容:
1.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