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年度自查工作的通知》(华东监能资质�z2018�{91号),明确了今年上海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年度自查工作各项事宜。
一是明确了自查范围。今年自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持证企业按比例进行随机抽选,形成《2018年上海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年度自查名单》;二是明确了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变化情况、企业遵守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等;三是明确了自查时间。相关企业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年度自查材料的填报工作;四是明确了自查要求。相关企业应按照“许可监督平台”设定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详实地填写自查材料;五是明确了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自查相关服务、开展现场核查及问题企业后续处理等工作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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