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总 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 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标准。
(一)资质分类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 2 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 别、不分等级;专业资质设有 10 个类别,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三)业务范围
1.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 理企业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2.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 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3.取得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 询、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四)其他
1.工程监理企业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筑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依法监理、高效服务为原 则,创新和完善工程监理机制,提升施工现场监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投 资效益。
2.加强监理行风与文化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 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公德和建设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确保监理服务质量,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
3.工程监理企业应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承担对外援 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 *** 指令性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4.工程监理企业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避免恶意竞争,遵循行业市场规范, 推进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建设。
二、监理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每年上缴工程监理增值税 600 万元以上。
(3)近 3 年每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100 万元以上。
(4)具有 5 项不同类别的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 监理工作的经历。
(2)注册监理工程师 30 人以上。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完成涵盖 5 个不同专业的 10 项大型工程的监理,其中铁路工程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民航工程专业项目工程投资额应在 1 亿元以 上,工程质量合格。
(二)专业资质标准
专业资质设有 10 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专业、铁路工程专业、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电力工程专业、矿山工程专业、冶金工程专业、石油化工工程专业、 通信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民航工程专业。
1 建筑工程专业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 甲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每年上缴工程监理增值税 100 万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2)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6 人以上。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完成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监理,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项或地上 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100 米(不含)的构筑 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 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仅 限民用建筑工程)1 项,或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 1 项;
(4)工程投资额 1 亿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2 乙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2)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 人以上。
1.2.3 企业人员业绩
近 10 年,技术负责人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完成过下列 3 类中的 2 类工程 的监理,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 米(不含)的构筑物 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1.3 承包工程范围
1.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监理。
1.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监理: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投资额 1.5 亿元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 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 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单建式、附建式人防工程。
2 铁路工程专业资质标准
铁路工程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 甲级资质标准
2.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每年上缴工程监理增值税 100 万元以上。
2.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2)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6 人以上。
2.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完成下列 5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监理,其中至少含第 1 类所列工程, 工程质量合格。
(1)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铁路、重载铁路土建综合工程累计正线里程 100 公里以上;
(2)2 座中长以上规模铁路隧道;
(3)2 座单跨 32 米以上且桥长 100 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300 条公里以上铁路接触网工程;
(5)300 条公里以上铁路通信光(电)缆及设备安装,或 200 组以上铁路 电气集中道岔信号工程或 200 公里以上铁路自动闭塞信号工程。
2.2 乙级资质标准
2.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
2.2.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2)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 人以上。
2.2.3 企业人员业绩
近 10 年,技术负责人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完成过下列 5 类中的 3 类工程 监理,其中至少含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铁路、重载铁路土建综合工程累计正线里程 50 公里以上;
(2)2 座中长以上规模铁路隧道;
(3)2 座单跨 32 米以上且桥长 100 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100 条公里以上铁路接触网工程; (5)100 条公里以上铁路通信光(电)缆及设备安装,或 50 组以上铁路电 气集中道岔信号工程或 50 公里以上铁路自动闭塞信号工程。
2.3 承包工程范围
2.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工程的监理。
2.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除高速铁路以外的各类铁路工程监理。
3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3.1 甲级资质标准
3.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每年上缴工程监理增值税 100 万元以上。
3.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6 人以上。
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完成下列 6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监理,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 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主干道累计 20 公里以上;或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累计 120 万平方米以上;或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累计 8 万平方米以上;
(2)城市桥梁面积累计 8 万平方米以上;或单跨 3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3 座;
(3)直径 1 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 1 米以上方沟)工程累计 15 公里 以上;或直径 0.6 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累计 15 公里以上;或直径 0.3 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累计 20 公里以上;或直径 0.5 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 程累计 15 公里以上;
(4)8 万吨 /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10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 或 20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 4 座;
(5)5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 项;
(6)断面 20 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累计 2 公里以上;
3.2 乙级资质标准
3.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
3.2.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 人以上。
3.2.3 企业人员业绩
近 10 年,技术负责人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完成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 监理,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 2 公里以上或城市道路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工程;
(2)单跨 2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2 座;
(3)4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5 万吨 /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或 5 万 吨 /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2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1.5 公里以上城市隧道工程。
3.3 承包工程范围
3.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
3.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 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 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 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1200 吨/日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投资额 2000 万元以下的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注: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 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 工程、绿化工程。
4 电力工程专业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4.1 甲级资质标准
4.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每年上缴工程监理增值税 100 万元以上。
4.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10 年 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2)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6 人以上。 4.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完成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监理,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8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机组累计 6 台或单机容量 2 万-20 万千瓦机组累计 25 台;
(3)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里;
(4)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5)22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4.2 乙级资质标准
4.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
4.2.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2)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 人以上。
4.2.3 企业人员业绩
近 10 年,技术负责人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完成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 监理,工程质量合格。
(1)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上机组安装工程;
(2)110 千伏 30 公里以上送电线路工程;
(3)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
(4)110 千伏 20 公里以上电缆工程。
4.3 承包工程范围
4.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监理。
4.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 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监理。
注: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 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厂房、办公楼、厂 区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5 矿山工程专业资质标准
矿山工程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5.1 甲级资质标准
5.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2)近 3 年每年上缴工程监理增值税 100 万元以上。
5.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矿山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2)矿山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6 人以上。 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完成下列 5 类中的 2 类或某 1 类的 3 项工程的监理,工程质量合格。
(1)500 万吨/年以上黑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2)200 万吨/年以上有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3)120 万吨/年以上煤炭矿井工程或 300 万吨/年以上选煤厂工程;
(4)100 万吨/年以上化工矿山工程或工程投资额 1 亿元以上的铀矿工程; (5)工程投资额 1 亿元以上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
5.2 乙级资质标准
5.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300 万元以上。
5.2.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矿山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2)矿山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 人以上。
5.2.3 企业人员业绩
近 10 年,技术负责人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完成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 监理,工程质量合格。
(1)200 万吨/年以上黑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2)100 万吨/年以上有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3)45 万吨/年以上煤炭矿井工程或 45 万吨/年以上选煤厂工程;
(4)30 万吨/年以上化工矿山工程或工程投资额 5000 万元以上的铀矿工程;
(5)工程投资额 5000 万元以上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
5.3 承包工程范围
5.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监理。
5.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监理:
(1)600 万吨/年以下黑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2)240 万吨/年以下有色金属矿矿山采、选工程;
(3)150 万吨/年以下煤炭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 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 600 米的工程项 目)或 360 万吨/年以下选煤厂工程;
(4)120 万吨/年以下化工矿山工程或工程投资额 1.2 亿元以下的铀矿工程; (6)工程投资额 1.2 亿元以下的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矿山工程。
注: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选)矿工程、尾矿 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 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站)以及相互 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 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 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