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021年7月23日,省厅下发《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复审换证工作。截至目前,各市工作开展有序,但是仍存在测绘单位材料上报不积极、申报材料问题较多等情况。为按期完成全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复审换证工作
复审换证工作是自然资源部部署的重点工作,要求今年年底之前全部完成。截至目前,全省测绘单位1300余家,目前通过市局报到省厅只有300多家,到年底前完成复审换证工作压力较大。请各市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做好新测绘管理政策的宣传,认真给各测绘单位讲解标准,指导各测绘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加快推进复审换证工作;二是做好调度提醒工作,对于提交材料不够积极、材料整改速度慢的情况,加强调度,督促各测绘单位单位尽快按要求准备材料;三是加快审查速度,各市可通过集中办公、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快市级审查速度,帮助各测绘单位按期、按要求提交复审换证材料。甲级单位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前通过市局审查后通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省厅审查,其他测绘单位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省厅审查。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二、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从前期提交省厅审查的复审材料看,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申报材料质量不够高,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技术人员学历查验证明、职称印证材料、社保信息等相关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另一方面技术质量保证制度、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三项制度材料不规范。请各市多与测绘单位交流、多与兄弟地市交流,多与省厅交流,了解各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测绘单位提高申报材料质量,按标准准备材料,确保测绘单位人员、技术装备齐备,制度健全。
三、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按自然资源部要求,11月30日前未提交复审换证申请的或提交申请后12月31日前仍达不到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复审换证的权利。各市要统一书面告知辖区内各测绘单位,对于放弃参加复审换证的,到期后省厅将集中发布注销公告。对于通过省厅审查的,请各市组织各测绘单位逐一填写《申请测绘资质主要信息公开表》(试行)(pdf版本)提交省厅统一公开。同时,请各市做好调度统计工作,掌握辖区内各测绘单位复审换证情况,填报《复审换证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21年11月10日前报省厅。
联系人:姚继兰 常泽岫,联系电话:0531-88583550,88583572
电子邮箱:xkckc@shandong.cn
附件:复审换证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