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杨海锋等47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徐鹏飞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罗义强等36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王琳等46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盖晓娜等16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刘美慧等8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吾石华1人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
1.杨海锋等47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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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义强等36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王琳等46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4.盖晓娜等16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5.刘美慧等8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6.徐鹏飞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7.吾石华1人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