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的不断推进,告知承诺审批制在各省市地区陆续试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由原来的“先审查,后许可”调整为“先按承诺许可,后监管”,成为大势所趋。在这样的背景下,从去年到今年,资质动态核查作为监管的主要方式,逐渐常态化。
一、拒不参加或配合动态核查
凡是被纳入动态核查的建筑企业,都必须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接受动态核查。也就是说,参加和配合动态核查,是企业的义务,并没有权利和理由拒绝。企业如果拒不参加或配合动态核查,后果严重。比如2017年4月,陕西省住建厅就将30家拒不参加动态考核的建筑企业清出陕西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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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资料弄虚作假
建筑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只是简化了资质审批的流程,并非是降低了资质的标准。因此,建筑企业不能因为审批不像以前那么严格就弄虚作假,胡乱承诺。如果在之后的动态核查中被发现申报资料弄虚作假,将会被撤销之前取得的资质,还会被公开通报,并且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再申报相关资质,这将会给企业之后的经营带来极大的困难。特别是对于资质升级的企业,工程业绩是核查的重点。比如今年上半年,就有多家建筑企业由于因工程业绩信息造假,被住建部撤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三、现有情况不再符合资质标准
建筑企业并非只有申办资质的时候需要满足相关资质标准要求,而是在资质有效期内都要满足相关的资质标准要求。如果动态核查时发现企业的现有情况已经不再满足所取得的资质标准要求,可能会被要求限期整改,或者被取消资质。比如今年4月,有5家建筑企业在资质动态核查中,因建造师人员数量等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其资质被南昌市城建委撤销。
四、连续两年核查不合格
如果建筑企业连续两年在动态核查中被发现不合格,处罚往往会升级。比如,一年整改不合格,可能会被要求限期整改;第二年仍然不合格,就可能被取消相关资质,外地的建筑企业可能还会被逐出当地市场。比如,2018年2月3日,四川住建厅公布资质动态核查复查结果:20家省外入川企业,连续两年重点监督复查不合格,两年内不受理其入川验证登记信息报送,禁止入川承揽业务从事建筑活动;110家企业当地企业连续两年重点监督复查不合格,被撤销资质。
五、拒不整改或者限期整改仍不合格
一般在动态核查中被发现的问题不是很严重的,会被要求限期整改。但如果企业拒不整改,或者限期整改仍不合格,可能会被撤销资质,对外地企业可能会被逐出当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