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在补办建筑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很多资料,因此有些企业会感到头疼,下面是补办建筑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到有需要的企业。
补办建筑施工许可证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验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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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原件);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立项批文,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证或相关用地手续,复印件);
5、招标的工程提供施工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通知书;经国家发改部门核准的免标工程需提交免标施工企业资质核准意见表和免标监理企业资质审核意见表(原件);
6、施工合同(有分包的需提交建设单位签署的“同意”意见及专业分包合同复印件),施工单位为特级或壹级企业的,还须提供劳务分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7、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机构名单(原件);
8、项目经理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执业证、监理员培训证(原件留存在我局备查,待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归还);
9、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文件(原件);
10、、工程质量监督书、安全监督通知书(原件);
11、资金证明或保函(原件);
12、除“四害”合同(复印件);
13、意外伤害保险回执及购买平安卡发票;
14、违章工程质量主体各方质量评定意见表(原件);
15、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复印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补办建筑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资料的相关内容,如果以上不能满足您的需求,您可以联系建筑资质代办理公司:135-3975-737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