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资质又称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从事市政行业的企业要取得市政资质,近几年来,市政资质的办理很热,但对市政资质的要求比较高,那么,市政资质办理后是否需要延续?实际上,为了保险起见,并不建议在资格审核成功后立即停保,理由如下:
一、资质办理成功后,还可能面临建设委员会的临时抽查。
经市政工程资质审核通过后,不得将技术负责人、建筑师等重要人员的社保立即停下来,要持续认缴,否则企业会因为这一点蝇头小利,而企业因为这一点蝇头小利,就不能把这一环节的技术负责人、建造师等重要人员的社保一并扣掉,要持续认缴,否则企业会因为这一点而被扣上重重的帽子。
二、人员社保需要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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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动态审核的内容包含了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的情况,其中就包括了他们的社保,并且动态核查从通知企业到正式检查,中间的时间比较短,企业没有办法提前准备人员,动态核查不合格,轻则改正,重则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办理市政工程资质时,需要下列社保证明材料:
1.缴纳的保险单位名称;
2.社保缴费人员姓名;
3.社会保险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4.需要支付的险种、缴费期限等;
5.要附上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缴费凭证,包括: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帐凭证或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证明(完税证明)等。
上述是有关市政资质办理成功后注意事项的介绍,希望小编的整理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