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企业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建筑企业的良好发展,一定要做好资质维护工作,确保建筑资质的动态核查不会因为不合格而被处罚,企业要注意以下几种行为。
1.拒绝参与或配合动态核查。
凡已列入动态核查资质的建筑企业名单,必须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接受动态核查。换言之,按时参加动态核查是企业的义务,没有权利也没有以任何理由拒绝核查。若企业拒绝参与或配合动态核查工作,其后果将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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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信息不实的。
施工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只是简化了资质审批流程,并非降低了资质标准。所以,施工企业不能因为审批不像以前那么严格,就弄虚作假,胡乱承诺。如在以后的动态核查中发现申报资料弄虚作假,将被撤销之前取得的资格,同时还将进行公开通报,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申报,这将给企业以后的经营带来很大困难。尤其对资质升级企业,工程业绩是核查的重点。
3.现有情况不再符合资格标准。
施工企业在申请资质时不仅要满足相关资质标准的要求,还要在资质有效期内满足相关资质标准要求。若进行动态核查,则企业的现有条件已不符合获得的资格标准的要求,可能被要求限期改正,或被撤销资格。
4.核查连续两年不合格。
若施工企业连续两年动态核查的结果均为不合格,处罚将加倍。例如,在之一年核查不合格时,可以要求限期整改;第二年仍不合格,则有可能被取消资格,在外地施工也可能被驱逐出当地市场。
5.拒不整改或者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
通常动态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一定都会被要求限期整改,但如果企业拒不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则可能被撤销资质,对外地企业也可能被驱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