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住建厅发布:撤回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送达公告

2024-05-10 资质代办 154
A⁺AA⁻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文件要求,我厅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进行动态核查,对不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于2022年1月10日下发拟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因部分建筑企业无法联系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部分建筑业企业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企业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厅将依法撤回企业资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5日
 
  附件: 
公告3附件:送达公告建筑业企业名单.xlsx

新疆住建厅发布:撤回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送达公告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留言咨询
提交留言

您将免费获得

  • 全面诊断

    您将获得专家对您公司申请资质所需条件的全面诊断服务,我们不同于传统代办公司,仅是提供一些通用的,浅显的建议

  • 找出疏忽点

    我们在了解您公司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公司目前不利于资质申请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申请资质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经营情况的资质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公司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资质代办方案及报价单。

获取方案

×
请设置您的cookie偏好
欢迎来到资质参谋
我们希望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以便保障本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转及服务优化,有关我们使用cookie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了解更多。
接收Cookies
决绝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