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施工设计资质
审批流程
1、申请装饰、幕墙、门窗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升级,企业向市建委装饰办申报,由市建委装饰办初审同意后,上报省住房和建设厅审批。
2、由于省厅每双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申报材料,企业向装饰办申报材料时间应在单月1--25日,逾期下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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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厅受理后20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于建设网公告公示/进行公告。
4、批准的企业在公示期满后,应使用电子身份认证锁,按照程序尽快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将资质证书(1正4副本)交到装饰办,由装饰办统一到省厅打证。
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式四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附件资料:(一式二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1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12)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1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14)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业务范围
●甲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建筑装饰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乙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民用建筑装饰设计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设计项目。
●丙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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