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装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配备与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设计、校核、审核、批准人员(注1);
(2)具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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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出图的能力,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的软件和硬件;
(4)具有一定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注1:审核与批准人员统称为审批人员。
2.人员
2.1任职条件
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校核、审批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能力,能够正确使用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软件,由鉴定评审机构通过理论知识考试、设计答辩等方式,对其进行压力容器设计专业能力评价。
理论知识考试包括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理论基础知识、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使用中常见的工程实践知识、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法规标准等内容。设计答辩时应当针对相应许可范围产品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或者试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及其所涉及的相关技术问题从基础理论、法规标准、技术要求、结构设计、制造加工、计算 *** 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
2.1.1技术负责人
由单位主管设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压力容器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对重大技术问题能够作出正确决定。
2.1.2批准人
(1)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全面的相应设计专业技术知识;
(2)能够正确运用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并且能够组织、指导各级设计人员贯彻执行;
(3)熟知相应设计工作和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情况,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对关键技术问题的处理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应设计审核经历及相关业绩;
(5)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1.3审核人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具有较全面的相应设计专业技术知识,能够保证设计质量;
(2)能够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能够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3)具有5年以上相应设计校核经历及相关业绩;
(4)具有工程师职称。
2.1.4校核人
(1)能够运用压力容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指导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能够保证设计文件质量;
(2)具有相应设计专业知识;
(3)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设计的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应设计经历及相关业绩;
(5)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2.1.5设计人
(1)具有相应设计专业知识;
(2)能够贯彻执行压力容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3)能够在审核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设计工作,并且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设计;
(4)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和1年以上的实习设计经历。
2.1.6分析设计人员专项条件
(1)具有压力容器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2)具有2年以上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经历及相关业绩;
(3)具有包括有限元法在内的应力分析专业知识,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应力分析计算,并且能够按照标准对分析结果进行评定。
2.2人员数量
(1)规则设计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
(2)分析设计单位的设计审批人员,必须同时具备规则设计的审核、批准技术能力;分析设计单位的专职设计人员,除满足规则设计单位的人员要求外,专职分析设计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其中专职分析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
3.试设计
设计单位准备的试设计文件应当覆盖其申请范围,并且具有代表性。试设计文件数量及要求见表1。
试设计文件不得用于制造和安装。
表1 试设计文件数量及要求
注2:申请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金属容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4套试设计文件中至少 1 套为第三类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进行压力容器设计的,试设计文件应当覆盖其制造许可的设备品种范围。
4. 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参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至少包括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设计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人员管理、质量改进与服务、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控制要 素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且能够有效实施;编制设计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以及有关记录表格、卡。
程序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各级设计人员管理;
(2)各级设计人员培训;
(3)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4)设计条件(设计输入)编制与审查;
(5)设计文件编制管理;
(6)设计文件更改管理;
(7)设计文件签署及标准化审查;
(8)设计文件档案(含电子文档)保管管理;
(9)设计文件的质量评定及信息反馈管理;
(10)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使用管理;
(11)设计工作程序。
5.产品安全性能的设计保证能力
设计单位应当具有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技术能力,能够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产品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的产品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6.换证业绩要求
换证提供的实际产品的设计文件应当覆盖设计许可范围,并且具有代表性,无设计业绩时,按照首次申请取证的要求准备试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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